包拯的意思、包拯的詳細解釋
包拯的解釋
[Bao Zheng] (999—1062) 北宋廬州合肥人,仁宗天聖年間進士。曾任監察禦史、天章閣侍制、龍圖閣直學士,官至樞密副使。他為官清正,剛直不阿,執法嚴峻,不徇私情,被舊的史書和小說渲染為少有的“清官”、“包青天”
詞語分解
- 包的解釋 包 ā 用紙、布或其他薄片把東西裹起來:包裝。包餃子。 包好了的東西:郵包。背(坕 )包。 裝東西的袋:書包。皮包。 容納在内,總括在一起:包括。包舉(總括)。包容。包涵。包羅萬象。無所不包。 總攬,
- 拯的解釋 拯 ě 援救,救助:拯救。拯饑。拯弊(救正弊病)。拯民于水火之中。 筆畫數:; 部首:扌; 筆順編號:
網絡擴展解釋
“包拯”是中國北宋時期著名的政治家、清官,被後世尊稱為“包青天”。以下是關于這一人物的詳細解釋:
1.基本信息
- 生卒年:999年-1062年7月3日(享年64歲)。
- 字號:字希仁,世稱“包待制”“包龍圖”。
- 籍貫: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東)。
2.生平與仕途
- 早年經曆:出身普通官員家庭,因父母年邁,中進士後十年未出仕,直至雙親去世守孝完畢才任官,以孝聞名。
- 曆任官職:
- 地方官:天長知縣、端州知州等,任内嚴懲貪腐、改革弊政(如端州硯台僅按需上貢,杜絕私贈)。
- 中央官職:監察禦史、權知開封府、樞密副使等,主張裁汰冗官、輕徭薄賦、整頓軍隊。
3.政績與品德
- 執法嚴明:任開封府尹時,不畏權貴,明察秋毫,民間稱“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
- 廉潔典範:一生清廉,任端州知州離任時“不持一硯歸”。
- 斷案故事:如“盜割牛舌案”,通過巧計讓罪犯自投羅網,體現智慧。
4.後世影響
- 文化符號:元雜劇、明清小說将其塑造為“青天”神明形象,成為公正廉潔的象征。
- 成語化用:現代漢語中,“包拯”一詞常被用來形容公正無私的法官或官員。
5.著作與谥號
- 文集:《包拯集》(《包孝肅公奏議》),收錄其奏折與治國主張。
- 谥號:逝世後谥“孝肅”,彰顯其孝道與剛正品格。
如需進一步了解其斷案細節或具體奏議内容,可參考《宋史》或《包孝肅公奏議》原文。
網絡擴展解釋二
包拯(bāo zhěng)這個詞是指包拯這個人的名字,他是北宋時期的一位著名官員和法官,以廉潔公正而聞名。
拆分部首和筆畫如下:
部首: 包 (bāo)
筆畫: 包(1畫)+ 亻(2畫)
包拯這個名字的來源是源于他在法官職位上的表現,包拯維護法律的公正,秉持嚴謹的品性和處理問題的方法,因此得到了“包”的名字以及相應的“拯”的含義。這個名字也體現了他在古代法律界的偉大貢獻。
在繁體字中,包拯的寫法與簡體字保持一緻。
古時候,漢字的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包拯的古代寫法為「包拯」,沒有太大的變化。
以下是一個例句:“包拯以他的智慧和才能解決了這個棘手的案件”。
一些與包拯相關的組詞包括:包拯狀、包拯劇、包拯傳、包拯文化等等。
沒有特定的近義詞或反義詞與包拯相關。
希望這些簡潔的回答對您有幫助!如有其他問題,請隨時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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