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沽名釣譽。 明 無名氏 《鳴鳳記·驿裡相逢》:“追想我昔日糾劾仇賊,豈是沽名幹譽。”參見“ 沽名釣譽 ”。
"沽名幹譽"(gū míng gàn yù)是一個具有貶義色彩的漢語成語,現多寫作"沽名釣譽",指用不正當手段刻意謀取名聲和贊譽。其核心含義解析如下:
"沽"
本義為"買"或"賣"(如"沽酒"),引申為刻意謀取。
《漢語大詞典》釋為"獵取,故意做作以謀取"(來源:漢語大詞典出版社《漢語大詞典》第6卷)。
"名"與"譽"
"名"指名聲、聲譽;"譽"即榮譽、贊譽,二者均指社會評價。
"幹"
通"求取",強調主動追逐的行為動機。
整體釋義
通過虛僞做作、投機取巧的手段博取名聲和榮譽,含強烈批判意味,暗指行為動機不純正。
曆史淵源
最早可追溯至《管子·法禁》:"行辟而堅,言詭而辯……以沽名幹譽者,聖王之禁也。"(來源:中華書局《管子校注》)
此處批判以邪僻言行騙取聲譽的行為,奠定成語的貶義基調。
經典用例
朱熹《朱子語類》卷四十二:"今人凡事所以說得恁地好者,皆是沽名幹譽。"(來源:中華書局《朱子語類》)
直指時人僞飾言行以求虛名的社會現象。
"故意做作或用某種手段謀取名譽"(來源:商務印書館《現代漢語詞典》)。
"以虛僞的手段獵取名譽"(來源:商務印書館國際有限公司《漢語成語大詞典》)。
多用于批判僞善行為,如"揭露政客沽名幹譽的表演""學術造假實為沽名幹譽"。
"沽名幹譽"深刻揭露了功利主義驅動下的名譽攫取行為,其千年沿用印證了中華文化對"名實相符"道德準則的堅守。曆代典籍的批判性使用,使該成語成為針砭虛僞人格的文化符號。
“沽名幹譽”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進行解釋:
指通過不正當手段刻意追求名聲和贊譽,通常帶有貶義,強調行為虛僞、違背道義。該詞與“沽名釣譽”同義,但使用頻率較低,屬于生僻成語。
該成語多用于書面語或正式場合,日常口語中更常用“沽名釣譽”。使用時需注意語境,避免誤用為中性或褒義表達。
如需進一步了解例句或曆史用例,可參考《鳴鳳記》原文或權威詞典中的擴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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