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矯情求譽。《舊唐書·鄭馀慶傳》:“ 餘慶 砥名礪行,不失儒者之道,清儉率素,終始不渝……雖行己可學,而往往近於沽激,故當時議者不全德許之。” 宋 李綱 《谪監沙縣稅務到任謝表》:“此蓋伏遇皇帝陛下,天度兼容,至明旁燭,憐臣狂涓,自取颠躋,察臣精誠,本非沽激。” 明 馮夢龍 《智囊補·明智·張安道》:“ 洵 作《辨奸論》,謂 安石 不近人情, 侁 則以沽激, 師中 則以眼多白。三人決法不同,而皆驗。”
“沽激”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差異,但核心多與“矯情求譽”相關,以下是詳細解釋:
矯情求譽
指通過刻意表現特殊或高超的行為來博取名聲,帶有貶義色彩。例如《舊唐書》提到“雖行己可學,而往往近於沽激”,批評某些人表面追求德行實則虛僞。
曆史文獻中的使用
該詞在古代文獻中多用于描述人物品行,如宋代李綱在謝表中寫道“察臣精誠,本非沽激”,強調自身真誠而非刻意求名。
經濟策略(需謹慎參考)
有來源提到“以低價買賣刺激市場獲利”,但此解釋未見于權威古籍或主流詞典,可能是現代誤用或特定領域的引申義。
不正當手段(次要含義)
部分資料将其類比為“沽名釣譽”,指通過賄賂或虛假行為達成目的,但此用法較少見。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舊唐書》《智囊補》等古籍原文。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