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詭奇之士。指能施幻術的人。 清 恽敬 《吳城萬壽宮碑銘》:“夫 黃帝 教熊羆貔貅貙虎, 禹 驅蛇龍, 周公 驅虎豹犀象,射妖鳥,殺水神,與後世幻人詭士所行,其得失豈不逕庭哉!”
“詭士”是一個漢語複合詞,由“詭”與“士”構成。根據《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1993)的釋義,“詭”本義為欺詐、怪異,如《漢書·藝文志》中“及譥者為之,則苟鈎鈲析亂而已”,後引申為機變、權謀之意;“士”在古漢語中可指有特定才能或身份的人,如謀士、辯士。因此,“詭士”可解作“善用權謀詐術之人”或“言行怪誕的異士”,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從文獻用例來看,《後漢書·王充傳》曾以“詭士”形容東漢思想家王充特立獨行的學術風格,此處取其“不循常規”的褒義;而《資治通鑒·唐紀》中“此乃詭士惑衆之言”的表述,則明顯帶有貶義色彩,指代蠱惑人心的奸猾之徒。現代漢語中該詞使用頻率較低,多出現在曆史文獻研究領域。
近義詞可參考“詭辯者”(《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或“權謀家”(《辭海》第6版),但語義側重有所不同:“詭辯者”強調語言邏輯的扭曲,“權謀家”側重政治手段,而“詭士”更突出整體行為模式的非常規性。
“詭士”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根據多個來源的綜合解釋,“詭士”主要指詭奇之士,即掌握特殊技能或幻術的人。例如清代恽敬在《吳城萬壽宮碑銘》中,将“幻人詭士”與古代聖賢對比,強調其能力的奇幻特質。
字義拆解
語境差異
類似詞彙如“方士”“術士”,但“詭士”更突出“奇異”或“非常規”特性,與正統技藝形成對比。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吳城萬壽宮碑銘》原文或漢語曆史語義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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