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奇特怪異的品類。 宋 秦觀 《湯泉賦》:“詭品繆品,紛莫為數。”
“詭品”是一個相對生僻的漢語詞彙,主要出現在古代文獻中,其含義可以從字面和古籍用例兩方面進行解釋:
基本釋義:
核心含義與用法: “詭品”一詞最經典的出處和用法見于南朝梁沈約所著的《宋書》,特指通過非正常途徑(如賄賂、恩寵)獲得的不符合朝廷典章制度的、異常的官階或名位。
《宋書·卷九十四·恩幸傳序》:“詭品妄至,實繁有徒。啖金帛及酒食,賜爵至西園;驺仆庸夫,濫被名器。”
- 解釋: 這段文字描述了當時官場混亂的現象。“詭品妄至”意指通過不正當手段(如賄賂“金帛及酒食”)獲得的、不合規制的官爵(“名器”)像潮水般湧來(“實繁有徒”)。這裡的“詭品”明确指向了那些違反正常铨選制度、通過恩幸或賄賂等途徑非法獲取的、不合規的官職或爵位。它帶有強烈的貶義,指斥這種名器授予的荒謬性和非法性。
- 來源: 該引文出自《宋書》,可參考權威古籍數據庫或點校本,如中華書局點校本《宋書》。線上可查閱來源如: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宋書》卷九十四 (https://ctext.org/wiki.pl?if=gb&chapter=583579)。
詞典釋義佐證:
詭品: 1. 奇異的品類。 2. 不合規格的品位。
- 來源: 《漢語大詞典》(羅竹風主編),可參考相關辭書數據庫或紙質版。
“詭品”一詞的核心含義是指奇異的、不合常規的品類或等級。在曆史文獻(尤其是《宋書》)中,它特指通過非正當途徑獲得的、違反朝廷典章制度的異常官階或名位,帶有明顯的貶義,強調其僭越正統和法度的性質。廣義上,它也可用于指代任何超出常規、顯得怪異或難以歸類的品類。
“詭品”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多個來源解釋如下:
“詭品”一詞以古文為基礎,強調事物的怪異與獨特性,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如需進一步探究,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古典文獻中的用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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