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有資産是指法律上确定為國家所有并能為國家提供經濟和社會效益的各類資産總和,其核心特征是國家作為全民代表行使所有權。以下從定義、分類及法律依據等方面詳細解釋:
廣義概念
涵蓋國家以各種形式取得的所有財産和財産權利,包括:
狹義概念
特指經營性國有資産,即國家通過出資形成的企業權益,如國有獨資企業、控股企業的資本及其增值部分。
例如,國有企業通過經營産生的利潤屬于經營性國有資産;國家所有的土地出讓收益屬于資源性資産;公立醫院的醫療設備則屬于非經營性資産。
如需進一步了解國有資産的具體法律條款,可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産法》。
國有資産是指由國家所有、所有權歸國家所有的資産。具體來說,國有資産包括國家在企業、金融機構、土地、房地産等領域擁有的資産。國有資産的管理和運營主要由國有資産管理公司或國資委等部門負責。
《國有資産》這個詞共有8個部首,分别是〇、 囗、王、月、貝、冖、丨、 走。它的總筆畫數為16。
《國有資産》這個詞的來源是現代漢語詞彙,用來描述國家所有的資産。在繁體字中,國有資産的寫法為「國有資產」。
《國有資産》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可能會有所不同,但近似的意思和概念可以追溯到古代的時期。
1. 我們需要加強對國有資産的保護和管理。
2. 這家企業是國有資産,所以需要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1. 國有企業
2. 國有經濟
3. 國有銀行
4. 國有土地
5. 國有企業改革
1. 公有資産
2. 國家資産
3. 國有財産
私有資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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