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敷衍;應付。 元 朱庭玉 《青杏子·思憶》套曲:“咱不曾人前賣弄,人不曾将咱過送。” 元 汪元亨 《醉太平·警世》曲:“聽人着冷話來調弄,由人着死句相譏諷,任人着假意廝過送,老先生不懂。”
(2).送走。 郭沫若 《落葉·第十信》:“但我想到隻有作我哥哥的累贅便過送一生,我卻真是悲郁呢。”
“過送”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存在差異,需結合具體用法理解:
敷衍/應付
常見于元曲等古典文學,例如元·朱庭玉《青杏子·思憶》中“人不曾将咱過送”,指人際交往中的表面應付。
送走
現代用法可見于郭沫若《落葉·第十信》:“過送一生”指被動接受某種生活狀态,隱含無奈。
部分詞典(如)将其解釋為“慷慨助人”,但此釋義缺乏廣泛文獻支持,可能與成語“樂善好施”混淆,需謹慎參考。
若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漢語大詞典》或元曲原文(如、4引用的作品)以确認具體用法。
《過送》是一個成語,意為把事情或東西轉交給别人完成或處理。通常用于表示将某項任務或責任交給他人,或者将某些東西送給他人。
《過送》由三個部首組成,分别為辶(辵)、⻍(走)和亻(人)。拆分後的部首和筆畫分别為辶(辵)(2畫)、⻍(走)(7畫)和亻(人)(2畫)。
《過送》一詞的來源較難考究。在《說文解字》中,對于“過”、“送”兩個字沒有明确的解釋。有學者推測,這個成語可能是古人創造出來的詞語,沒有特定的典故或來源。
《過送》的繁體寫法為「過送」。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經曆了演變和改變。關于《過送》這個成語在古時候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但很難得到确切的資料。我們現在使用的字形可能與古代有一定的差異。
1. 他把文件過送給了負責人。
2. 我不方便親自去,你能幫我過送這封信嗎?
遞送、傳送、轉送、投送、分送
轉交、傳遞、交付
親自、自己動手、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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