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過早求得。《左傳·文公六年》:“秋, 季文子 将聘於 晉 ,使求遭喪之禮以行。其人曰:‘将焉用之?’ 文子 曰:‘備豫不虞,古之善教也。求而無之,實難。過求何害?’八月乙亥, 晉襄公 卒。”
(2).過分地求取。《初刻拍案驚奇》卷五:“那 壽春 一縣之人,不曾欠公的,豈可過求。” 清 李漁 《奈何天·巧怖》:“還有兩位佳人替你做伴,少不得就過求了。”
“過求”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兩層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過早求得
指在時機未成熟時提前謀求或準備。例如《左傳·文公六年》記載,季文子出使晉國前提前準備喪禮,認為“過求何害”(即使過度準備也無害),結果晉襄公恰好在期間去世,印證了其預判。
過分地求取
表示超出合理範圍地索取或追求。如《初刻拍案驚奇》中提到“豈可過求”,強調不應過度要求他人;清代李漁作品中也用“過求”形容對利益或條件的貪求。
部分資料提到該詞出自《史記·李斯列傳》,但更早文獻如《左傳》已出現用例,可能存在出處争議。建議結合具體語境理解詞義。
過求是一個詞組,表示超過或過多地追求某種東西,有時還暗示過分追求而忽視其他重要的事物。這個詞組常用于貶義,指人們在追求某種目标時過于執着或不理智。
過求這個詞可以拆分為兩個部首:辵和求,辵表示“走”,求表示“尋求”。它的總體筆畫數為9。
過求是一種現代漢語詞組,沒有具體的來源故事或傳說。繁體字的寫法為「過求」。
在古代漢字書寫中,過求這個詞的寫法可能不同于現代漢字的形式。可惜,由于缺乏具體文獻資料,我們無法确定詞組在古時候的精确寫法。
1. 人生不應該過于過求名利,而是要注重内心的平靜和快樂。
2. 我們不能因為過求功名而忽略了身體健康。
3. 過分過求外表完美會導緻對内在美的忽視。
過分、求知、過激、過多、太求
癡迷、執着、專注、着魔
放棄、滿足、不求、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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