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有企業(簡稱“國企”)是指由國家(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擁有所有權或控制權的企業,其核心特征及作用如下:
所有權歸屬
國企的資本由國家直接或間接持有,政府通過國資委等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對企業重大決策具有最終控制權。根據《企業國有資産法》,國企包括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及國有資本控股公司。
雙重屬性
兼具商業性與公益性:
按管理層級
按法律地位
經濟支柱
在能源、通信、金融等關鍵領域占據主導地位,是國民經濟發展的中堅力量。
政策工具
通過投資引導産業升級,彌補市場失靈,保障戰略資源安全(如糧食儲備、電網建設)。
社會服務
提供普惠性公共産品(如公共交通、基礎醫療),促進社會公平。
近年國企改革強調分類管理:
如需進一步了解國企法律定義或分類細則,可參考《企業國有資産法》及國資委相關政策文件。
國企是指由國家投資設立或國家控股的企業,通常在國家經濟發展和管理中具有重要地位。這些企業的目标往往是為了國家的利益和發展服務。
國企的拆分部首是口(并兩側無雙點),筆畫為6畫。
國企一詞來源于中文漢字的組合。國字指代國家,企字則代表企業。兩個字組合在一起表示國家設立或控股的企業。
在繁體字中,國企的寫法與簡體字相同。
古代漢字的寫法可能與現代有所不同。然而,國企這個詞是現代詞彙,沒有古代寫法。
1. 這家國企在發展海外市場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功。
2. 國企的職責是推動國家經濟發展和國家利益的實現。
3. 這個國企的産品在國内外市場上都享有良好的聲譽。
國企的相關詞彙有:國資(國家資産)、國公司(國有公司)、國家投資公司等。
與國企近義的詞彙有:國有企業、國家企業等。
與國企反義的詞彙有:私企(私營企業)、外企(外資企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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