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處理和調整涉外民事法律關系的規則的總稱。這種關系一般是由于對外貿易和本國人同外國人往來而産生。國際私法所以稱為“國際”,是因為它所調整的法律關系已越出一國的範圍。其主要淵源為國内立法,其次為國際條約和國際慣例。
國際私法(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是調整涉外民事法律關系的法律規範總稱,其核心功能是解決不同國家法律體系間的沖突,确定適用哪國法律。以下是綜合多來源信息的詳細解釋:
國際私法主要處理含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法律關系,通過法律適用規則确定案件應適用的準據法(即具體適用的國家法律)。其核心任務在于解決因各國法律差異導緻的法律沖突,例如合同效力、婚姻關系或財産權等跨國争議的法律適用問題。
比較維度 | 國際私法 | 國内民法 |
---|---|---|
調整範圍 | 跨越國界的民事關系 | 純國内民事關系 |
法律沖突處理 | 需解決不同法域法律沖突 | 單一法律體系適用 |
法律淵源 | 國内法+國際條約/慣例 | 國内立法為主 |
注:以上内容綜合自,完整信息可查看相關來源。
“國際私法”是法律學科中的一個術語,專指涉及到國際關系中個人和法律主體之間權益關系的法律規範。
“國際私法”一詞由2個漢字組成,拆分部首為“囗”和“示”,其拆字的筆畫分别為6畫和5畫。
“國際私法”一詞的來源較為簡單,由漢語中的“國際”和“私法”兩個詞組成。在繁體字中,可以根據需要使用相應的字體進行轉換。
根據古代漢字寫法,可能存在一些變體寫法,但一般仍能通過相同的發音和意義來表示“國際私法”這個概念。
1. 國際私法主要規定了在國際交往中個人和法律主體的權益關系。
2. 該案件需要根據國際私法的規定來解決争議。
組成“國際私法”一詞的部分詞彙可以和其他詞組合形成其他法律術語或學科,如:國際法、國際公法、私法等。
與“國際私法”相關的近義詞有國際民事法、國際民商法。而其反義詞可以是國際公法,因為國際私法聚焦于個體之間的權益關系,而國際公法則研究國家間的權益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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