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ational law;law of the land] 國家的法律規定
傷天害理,國法難容
國家的法紀。《周禮·秋官·朝士》:“凡民同貨財者,令以國法行之。”《史記·循吏列傳》:“ 李離 過殺而伏劍, 晉文公 以正國法。” 宋 蘇轼 《辨謗劄子》:“而 君錫 等輒敢挾情公然誣罔,伏乞付外施行,稍正國法。”《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五四回:“若説是為了國法,所以公而忘私。然而姓 朱 的卻又明明為着升官發財。”
國法是由國家立法機關制定并強制實施的法律規範總稱,是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權益的核心制度依據。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解釋,“國法”指代“國家法律體系”,具有普遍約束力和權威性,體現統治階級意志并通過立法程式确立。
從詞源學角度分析,“國”指代政權管轄範圍内的地域與人民,“法”源于古代“灋”字,象征以規則約束行為。二者結合後,“國法”一詞最早見于《周禮》,指代國家層面的成文法規。曆代文獻如《史記·酷吏列傳》中“守法不阿意”的描述,均強調國法高于個人意志的治理原則。
現代法律體系中,國法包含憲法、法律、行政法規等層級。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條明确規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确立了國法的層級效力與統一性。其核心功能包括界定權利義務、調整社會關系、維護公平正義三方面,構成現代法治社會的基石。
“國法”指由國家立法機關或行政機關制定的法律規範總稱,是維護國家秩序和社會公平的強制性規則體系。以下是詳細解釋:
國法是國家法律規定的總稱,包括憲法、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其核心是為公民行為提供明确規則,并為糾紛解決提供依據。
曆史上,國法涵蓋範圍較廣(如《周禮》中的記載),現代則更強調成文法的系統性和權威性。當前司法實踐注重通過國法實現“事理、法理、情理”的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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