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辱罵。 唐 顔真卿 《攝常山郡太守京兆顔公神道碑銘》:“乃繫公於 天津橋 南柱,令割肉以自噉,公訽詈不已,遂鉤以斷舌。”
用戶提到的“訽詈”一詞可能存在用字誤差。根據權威資料,漢語中有“訾詈”一詞(見),意為“責罵、诋毀”,其中:
“訽”實為“詬”的異體字(同“诟”),本義為恥辱,引申為辱罵。若用戶實際想查詢的是“诟詈”,則意為“辱罵”,如《左傳·哀公八年》載“曹人诟之”,杜預注:“诟,詈也”。
建議用戶核對原詞,若為“訾詈”則指帶有诽謗性質的責罵,若為“诟詈”則側重辱罵之意。兩者均屬古文用法,現代漢語中較少使用。
《訽詈》是一個漢字詞語,它的意思是指辱罵、诋毀或侮辱他人。它具有貶義含義,常用于形容言辭惡劣、行為不當的人。
《訽詈》由8個筆畫和兩個部首組成。
拆分部首:言(yán)和訁(yán)。
《訽詈》最早出現在《說文解字》一書中,書中解釋為“毀譽也”。詞義逐漸演變并定型後,形成了現代的意思。
在繁體字中,《訽詈》的寫法為「訥詈」。
在古代,人們在書寫《訽詈》時使用的是不同的漢字。其中常用的寫法為「詬詈」或「詬誚」。
1. 他因為不滿公司決策,對高層進行了公開的訽詈。
2. 學校對學生進行了宣傳活動,以減少同學之間的訽詈行為。
3. 議會大廈外,抗議者高聲訽詈政府的腐敗行徑。
組詞:訽詈者、訽詈行為、訽詈短信。
近義詞:辱罵、诋毀、辱罵。
反義詞:褒獎、表揚、贊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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