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辱罵。 唐 顔真卿 《攝常山郡太守京兆顔公神道碑銘》:“乃繫公於 天津橋 南柱,令割肉以自噉,公訽詈不已,遂鉤以斷舌。”
訽詈(gòu lì)是漢語中一個較為生僻的文言詞彙,由“訽”與“詈”兩個單字複合而成,專指用惡毒言語辱罵、斥責的行為。以下從釋義、來源與應用角度分述:
訽(gòu)
本義為“辱罵”,《說文解字》釋為“詈也”,即用言語侮辱他人。其字形從“言”,強調與言語相關,常見于古籍中對激烈言辭的描寫。
來源參考:許慎《說文解字·言部》釋“訽”。
詈(lì)
意為“責罵”,《說文解字》注“罵也”,多指帶有攻擊性的斥責。如《尚書·無逸》中“小人怨汝詈汝”,即用此義。
來源參考:許慎《說文解字·網部》釋“詈”。
訽詈
二字同義複用,強化“惡言辱罵”之意,屬文言中的同義複合詞。如《漢書·賈誼傳》載“婦姑不相說,則反唇而相訽”,此處“訽”即近“訽詈”之義。
來源參考:班固《漢書·卷四十八·賈誼傳》。
該詞多見于先秦至漢代文獻,常用于描述以下場景:
來源參考:
現代漢語中,“訽詈”已極少使用,被“辱罵”“謾罵”等詞取代。其價值主要體現在:
來源參考:
“訽詈”釋為“辱罵”,引《漢書》賈誼例證。
來源:羅竹風主編《漢語大詞典》第10卷,第114頁。
注“訽”通“诟”,與“詈”同義,并舉《左傳·哀公八年》“曹人訽之”為早期用例。
來源:《辭源》(修訂本)第三冊,第2491頁。
(注:因古籍文獻的權威來源多為紙質工具書或學術出版物,此處未提供鍊接,但标注了可查證的具體書目信息。)
用戶提到的“訽詈”一詞可能存在用字誤差。根據權威資料,漢語中有“訾詈”一詞(見),意為“責罵、诋毀”,其中:
“訽”實為“詬”的異體字(同“诟”),本義為恥辱,引申為辱罵。若用戶實際想查詢的是“诟詈”,則意為“辱罵”,如《左傳·哀公八年》載“曹人诟之”,杜預注:“诟,詈也”。
建議用戶核對原詞,若為“訾詈”則指帶有诽謗性質的責罵,若為“诟詈”則側重辱罵之意。兩者均屬古文用法,現代漢語中較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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