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舊時官方準許經售的鴉片煙。
(2).對外國商行輸入的“公班(company)煙”(即鴉片)的簡稱。
“公煙”是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背景的詞彙,其含義主要分為兩方面,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解釋:
官方許可的鴉片煙
指舊時官方批準銷售或管理的鴉片煙,具有合法流通性質。例如,提到“公煙”原指官府所發煙草,後延伸為官方許可的鴉片貿易。
外國商行輸入鴉片的簡稱
特指由外國公司(如“公班公司”,即“Company”音譯)輸入的鴉片,稱為“公班煙”。和均提到這一來源,強調其與殖民貿易的關聯。
詞源與結構
該詞由“公”(官方、權威)和“煙”(鴉片)組成,反映了清末至民國時期鴉片貿易受官方控制的特殊曆史現象。
文學作品中的用例
稱“公煙”最早見于《紅樓夢》,但其他來源未明确提及此出處,可能為部分文獻的特殊用法。
需注意,該詞與當代“煙草”無關,而是特定曆史階段的産物,涉及殖民貿易和毒品管制問題。建議結合曆史資料進一步了解其社會影響。
公煙指的是公共場所内允許吸煙的區域或者指定的吸煙區域。
公煙的部首是“火”,拆分後的筆畫為8畫。
公煙一詞來源于漢語,是由“公”和“煙”兩個字組合而成的。公指的是公共的意思,煙指的是指煙霧。
公煙的繁體字為“公菸”。
古時候,公煙的寫法與現在基本相同,沒有太大的變化。
1. 請在公煙區域内吸煙,不要在禁煙區域抽煙。
2. 這個商場設有公煙角,方便吸煙的顧客。
公共、煙霧、區域
吸煙區、煙區、煙室
禁煙區、非煙區、無煙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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