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共同治理政事。 唐 白居易 《賀平淄青表》:“臣名參共理,職忝分憂,抃舞歡呼,倍萬常品。” 宋 柳永 《木蘭花慢》詞之三:“凝眸,乃睠東南,思共理,命賢侯。”
“共理”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差異,但核心意義可歸納如下:
共理(拼音:gòng lǐ)主要指共同治理政事,強調多人協作處理政務或事務。這一解釋在多個權威來源中均有體現,并得到古代文獻的佐證。
古代政治語境
源自唐代白居易《賀平淄青表》中“臣名參共理,職忝分憂”,以及宋代柳永《木蘭花慢》中“思共理,命賢侯”,均指官員共同參與國家治理,體現協作執政的理念。
現代延伸含義
部分現代詞典(如)将其解釋為“共同理解、認同”,但此用法缺乏廣泛文獻支持,可能為引申或誤讀,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不同來源對“共理”的解釋存在細微差異,建議結合上下文或參考權威古籍(如白居易、柳永作品)進一步确認具體含義。
共理是一個中文詞彙,表示共同的道理、共同的原則。它由兩個部首組成,左邊是“八”部首,右邊是“頁”部首,共8畫。這個詞來源于中國古代的文化傳統。
繁體字的寫法是「共理」。
在古代,「共理」的寫法與現在基本相同。
1. 我們要共理社會上的各種問題,共同建設美好的世界。
2. 相互尊重和理解是共理的基礎。
共同、共治、理性、理論
共識、共同點、共通之處
分歧、不同、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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