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言政治罪犯。《管子·山權數》:“ 晉 有臣不忠於其君,慮殺其主,謂之公過。” 馬非百 新诠:“ ********* 雲:‘過’當為‘猧’,猧即猾也。公猾猶公賊也。 郭沫若 雲:‘公過’,猶今言政治犯也。”
“公過”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與現代政治術語有一定關聯,具體解釋如下:
“公過”指政治罪犯,即因涉及國家或集體事務的過錯而被定罪的人。該詞最早見于《管子·山權數》:“晉有臣不忠于其君,慮殺其主,謂之公過。”
構詞解析:
學者觀點:
該詞在當代使用較少,主要用于古籍研究或曆史語境中,強調對統治權威的挑戰行為。例如,古代臣子因謀逆、政變等行為可能被歸為“公過”。
可通過《管子》原文及聞一多、郭沫若的注解進一步探究其曆史背景與語義演變。
公過是一個漢語詞語,意思是公開的或者公衆的過失或錯誤。它指的是一個人的過錯或失誤被廣泛知曉或公開揭示。
公過由兩個漢字組成,其中,“公”字的部首是八,筆畫數為四;“過”字的部首是辶,筆畫數為8。
“公過”一詞最早來源于《莊子·人間世》,“出于公門失過者,莊子拂衣而起,笑而不答。”莊子在此批評傳統社會對一些小過失過于嚴苛的做法。
繁體字“公過”為「公過」。
在古代,公過的漢字寫法與現在相似。
1. 他的公過被媒體曝光後,聲譽受到了嚴重的損害。
2. 她公開道歉,承認自己犯下了巨大的公過。
3. 過去的公過并不代表他不能改過自新。
公過沒有常見的組詞形式。
近義詞包括:公開的過錯,公然的錯誤,大庭廣衆犯的錯誤,顯著的過失。
反義詞包括:隱秘的過錯,不為人知的錯誤,私底下犯的錯誤,微小的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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