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感觸哀傷。概,通“ 慨 ”。《莊子·至樂》:“是其始死也,我獨何能無概然。” 陸德明 釋文引 司馬 曰:“感也。” 陳鼓應 注:“概,即慨,感觸哀傷。” 章炳麟 《駁康有為論革命書》:“夫薄於所有觀念,則國土之得喪,種族之盛衰,固未嘗概然於胸中。”
(2).一概如此。
"概然"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三個層面進行解釋:
表示事物發生的可能性或不确定性
指事件或結論并非絕對确定,而是基于現有證據、經驗或規律推斷出的較大可能性狀态。例如:
“這一推論具有概然性,但需進一步驗證。”
【可能性推斷】
強調基于部分信息或統計規律作出的或然判斷,與“必然”相對。
例:在缺乏直接證據時,偵探隻能給出概然的案情推測。
【近似性描述】
表示對事物性質、數量的大緻估計,含“接近實際情況但非精确”之意。
例:人口普查數據提供的是概然數字,實際可能存在微小誤差。
【哲學與邏輯學專義】
在歸納邏輯中,指基于概率的推理結論(如“概然推理”),區别于演繹邏輯的必然性。
例:休谟認為因果律本質是經驗積累形成的概然關聯。
“概”取“大略、大緻”之義(《說文解字》:“概,量粟刮平鬥斛之器”),“然”表狀态,合指“大緻如此的樣子”。
“概然”是一個較為罕見的漢語詞彙,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可能有以下兩種解釋方向:
拆分字義解析
“概”有“大略、總體”之意(如“概括”),“然”表示“如此、這樣”。組合可理解為“大緻如此”或“總體呈現的狀态”,但這種用法在現代漢語中幾乎不出現。
可能的混淆或專業術語
更可能是“蓋然”或“或然”的誤寫:
建議:若該詞出現在特定文本(如哲學著作、法律文件)中,需結合上下文判斷是否為“蓋然性”相關概念;日常語境下,可能屬于生僻表達或書寫誤差,可進一步确認原句語境或目标領域。
暗泣奧區弊習鄙意不對勁刬刷乘籍愁畏忖量大筆東三省鬥笠方材風禮工程熱物理學滾齒機國基寒泉猴池慌忙慧眼獨具姜牙尖溜溜見義勇為角帽解錐靖言庸回崛出絕路逢生舉一廢百愒息磕頭禮拜苛殃濫充儽儽獵渭廟主秘樂木連理庖廚偏狥平乏牆鋪箝制清琴輕佾欺貧愛富趣向撒歡兒三墨三舍法神紀絲瓜四世同堂台子攤館騰騰烈烈投漆頭童狹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