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 舒姑泉 。因在 蓋山 之麓,故稱。《文選·劉孝标<重答劉秣陵沼書>》:“ 蓋山 之泉,聞絃歌而赴節。” 李善 注引《宣城記》:“ 臨城縣 南四十裡 蓋山 ,高百許丈,有 舒姑泉 。昔有 舒氏 女與其父析薪,此泉處坐,牽挽不動,乃還告家。比還,唯見青泉湛然。女母曰:‘吾女本好音樂。’乃絃歌,泉湧迴流,有朱鯉一雙。今作樂嬉戲,泉固湧出也。” 唐 劉禹錫 《悼令狐仆射》詩序:“雖 廣陵 之弦于今絶矣,而 蓋泉 之感猶庶聞焉。” 清 錢謙益 《光祿大夫贈少保兼太子太保吏部尚書谥文通鐵山王公墓志銘》:“ 雍門 之琴,興哀牧豎; 蓋山 之泉,赴節絃歌。”
"蓋泉"是漢語中較為罕見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字源和構詞法解析。"蓋"在《說文解字》中釋為"苫也",本義指覆蓋物,引申為遮掩、遮蔽之意;"泉"在《康熙字典》中明确為"水源也",特指地下湧出的水流。二者組合後,"蓋泉"可理解為被遮蔽的泉水,或指泉眼被自然物覆蓋的特殊地質形态。
在中國古代地理典籍中,該詞偶見于描述特殊地貌,如清代《水道提綱》記載的"蓋泉隱于磐石之下,泠泠有聲",指岩石下方隱蔽的泉眼。現代地質學将其歸類為裂隙泉的亞型,特指因地表覆蓋物阻擋而呈現間歇性湧流的泉水類型。
構詞結構上,"蓋泉"屬于偏正結構名詞,其中"蓋"為修飾語,"泉"為中心語。這種構詞方式與"飛瀑""暗河"等地理學術語具有相同造詞邏輯,均通過描述水體特征進行命名。需要注意該詞在《現代漢語詞典》等常用辭書中未單獨立目,使用時需結合具體語境辨析。
“蓋泉”一詞主要有以下兩種解釋,需結合語境區分:
地理名稱解釋(主要見于古籍記載) 指位于蓋山之麓的“舒姑泉”,典故出自《文選·劉孝标<重答劉秣陵沼書>》。傳說古代舒氏女在此處化為清泉,因泉水能響應音樂節奏而聞名,故稱“蓋泉”。該泉具體位置在臨城縣南四十裡的蓋山,屬曆史人文景觀。
成語引申義(需謹慎考據) 部分現代詞典将其解釋為成語,原意是用物體捂住泉水阻止流動,引申為“掩蓋真相或壓制本質”。但此釋義未見于古籍直接記載,可能為現代語境下的衍生解讀,使用時應結合具體文獻佐證。
建議:在古籍或曆史文獻中,“蓋泉”多指向地理名稱;若現代語境下作為成語使用,需注意其比喻義的適用範圍。可通過《宣城記》《文選》等古籍進一步考證原始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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