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員的意思、複員的詳細解釋
複員的解釋
①武裝力量和一切經濟、政治、文化等部門從戰時狀态轉入和平狀态。
②軍人因服役期滿或戰争結束等原因而退出現役:複員軍人ㄧ複員回鄉ㄧ他去年從部隊複了員。
詞語分解
- 複的解釋 複 (①複④復⑤複) ù 回去,返:反複。往複。 回答,回報:複命。複信。複仇。 還原,使如前:複舊。複婚。複職。光複。複辟。 再,重來:複習。複診。複審。複現。複議。 許多的,不是單一的:重(巒 )
- 員的解釋 員 (員) á 人,工作或學習的人:員工。教員。演員。動員。複員。司令員。 指團體組織中的人:成員。團員。黨員。會員。 周圍:幅員遼闊。 量詞,常用于武将:一員小将。 員 (員) ú 增加。 表示語
網絡擴展解釋
“複員”是一個具有曆史演變和特定法律含義的軍事術語,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四個方面綜合解釋:
一、基本定義
複員指軍人因服役期滿、戰争結束或國家政策調整而退出軍隊,回歸地方參與生産或工作。這一過程包含國家從戰時狀态向和平時期的過渡。
二、曆史背景
- 適用時期:主要針對1954年10月31日(義務兵役制實施前)入伍的軍人,包括紅軍、八路軍、解放軍等革命武裝成員。
- 政策起源: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頒布《關于人民解放軍複員工作的決定》,周恩來領導成立中央複員委員會,系統性開展複員安置工作。
三、安置特點
- 安置方式:軍人複員後回原籍,由地方政府提供生産資助金和複員證,并進行就業或務農安置。
- 特殊情形:包括自願選擇複員安置的軍官/文職幹部,以及因嚴重錯誤不宜轉業或退休的人員。
四、現代語境變化
隨着義務兵役制推行,“複員”逐漸被“退伍”“轉業”等術語替代。當前法律語境中:
- 退伍:適用于義務兵和服役未滿12年的士官。
- 複員:現多指軍人未被國家安置工作、領取退役金後自主就業的情形。
注:不同時期政策存在差異,具體身份認定需以《現役軍官服役條例》《兵役法》等法規為準。
網絡擴展解釋二
複員
複員是指軍隊或武裝組織中的軍人退役或解散後重新回歸到平民生活中的過程和行為。
拆分部首和筆畫
複員的部首是複(複用的複)和員,複的拆分部首是複,員的拆分部首是口。複員的筆畫數為11畫。
來源
複員一詞最早出現在************共和國成立後,用于描述*********退役人員回到平民生活的過程。
繁體
複員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復員」。
古時候漢字寫法
在古代漢字中,複員的寫法與現代略有不同,其常見寫法為「複員」。
例句
1. 他在*********服役多年後,順利完成複員手續。
2. 複員後,他積極投入到社會工作中,為社區做出了很多貢獻。
組詞
1. 複員軍人
2. 複員手續
3. 複員安置
近義詞
1. 退役
2. 解甲歸田
3. 退出軍隊
反義詞
留用
繼續服役
繼續執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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