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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議的意思、複議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複議的解釋

對已做決定的事做再一次的讨論:事關大局,廠領導還要複議。

詞語分解

網絡擴展解釋

“複議”是一個多場景適用的法律和行政術語,其核心含義是對已作出的決定或行為進行重新審查或讨論。具體解釋如下:


一、基本定義

  1. 廣義概念
    指對已決定的事項再次提出讨論或審查的行為,常見于行政、司法、組織内部決策等場景。例如:公司對某項決議提出複議,司法機關對案件處理結果重新審查。

  2. 法律狹義概念
    特指行政複議,即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時,依法向特定行政機關申請重新審查的制度。


二、法律層面的複議(以行政複議為例)

  1. 目的與作用

    • 糾正行政機關的違法或不當行為,保護公民、組織的合法權益。
    • 作為政府自我監督和化解“民告官”争議的重要途徑。
  2. 適用範圍

    • 針對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如行政處罰、行政許可等)。
    • 例如:對交通罰款不服、認為營業執照被錯誤吊銷等。
  3. 程式要點

    • 申請時效:通常需在知道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内提出。
    • 受理機關:由上級行政機關或同級政府負責審查。
    • 審查内容:包括合法性(是否違法)和適當性(是否合理)。

三、其他場景中的複議

  1. 刑事訴訟
    控告人對司法機關不立案決定不服時,可申請複議。
  2. 組織内部決策
    如公司、社會團體對已通過的決議提出重新讨論。

四、與“訴訟”的區别

對比項 複議 訴訟
處理機關 行政機關或原決定機關 法院
程式複雜度 相對簡單、快速 嚴格、耗時較長
費用 通常免費 需繳納訴訟費
法律效力 可進一步提起行政訴訟 終審判決具有強制執行力

如需了解具體複議流程或法律條文,可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

網絡擴展解釋二

《複議》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重新審議或重新考慮一件事情。它的部首是複字底,拆分成了夏字頭和夕字尾兩個部分。總共有13個筆畫,其中夏字頭有5個筆畫,夕字尾有8個筆畫。 《複議》這個詞的來源有兩個方面。首先,它是古代漢語中的一個詞語,已經傳承了很久。其次,也可以從其字形結構中推測出它的意義,夏字頭表示蓋着的狀态,夕字尾表示夜晚時刻。因此,《複議》指的是在夜晚重新考慮或審議一件事情。 《複議》這個詞在繁體字中的寫法與簡體字保持一緻,沒有發生變化。 在古時候,漢字的寫法與現在有所不同。但《複議》這個詞的古代寫法并沒有留傳下來,我們無法直接了解。 以下是一些常見的《複議》的例句: 1. 我們應該對這個決定進行複議。 2. 公司高層正在複議他的晉升申請。 3. 議會将對這項法案進行複議和讨論。 與《複議》相關的組詞有: 1. 複審:重新審查一件事情。 2. 複查:重新查看或檢查一件事情。 3. 複核:重新核對或複查一件事情。 與《複議》意思相反的詞有: 1. 定案:确認決定,不再進行審議。 2. 确定:确認事實或決定,不再考慮其他可能性。 希望以上回答能夠滿足你的要求!如果還有其他問題,請隨時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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