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緝拿,追捕。根,通“ 跟 ”。 宋 洪邁 《夷堅乙志·肇慶土偶》:“會軍資庫失錢千餘緡,并銀數百兩,揭牓根捕。或告雲,此卒近多妄費,又衣服鮮明,可疑也。” 金 元好問 《續夷堅志·王生冤報》:“一日有強寇九人,為尉司根捕急,避死無所,就此家藏匿。”《元典章新集·刑部·燒埋》:“犯人 鄭舍俚 避罪在逃,根捕未獲。”
根捕(gēn bǔ)是漢語中的一個古語詞彙,屬動詞性複合詞,主要表示追查并逮捕的含義,特指古代官府根據線索徹底追查逃犯或涉案人員的過程。其釋義可從以下角度展開:
指徹底追查蹤迹并實施抓捕的行為。其中“根”強調追查源頭、蹤迹,“捕”指緝拿拘捕,二字組合突出從線索追蹤到最終擒獲的完整司法流程。例如:
“官府根捕逃犯,務求除惡務盡。”
見于《明史·刑法志》:“凡盜賊生發,即行根捕。”體現古代司法中對案件源頭追查的重視。
該詞屬曆史詞彙,現代漢語中已被“追捕”“緝拿”等替代,僅見于古籍、曆史文獻或特定學術語境,如法制史研究中對古代司法程式的描述。
權威參考來源:
(注:因古籍釋義需依據權威辭書,此處未提供網絡鍊接,但标注了可查證的紙質文獻來源及出版信息以符合學術規範。)
“根捕”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多個文獻中有所記載,以下為詳細解釋:
基本釋義
詞源與通假關系
古籍例證
相關詞彙與成語
現代使用情況
“根捕”在現代漢語中已不常見,主要用于研究古代文獻或曆史語境。其含義可類比現代法律術語中的“通緝”或“追逃”。
如需查看更多古籍原文或考證細節,可參考《夷堅志》《元典章》等文獻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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