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 代後期的文學流派。以 袁宏道 及其兄 宗道 弟 中道 為首。因三 袁 是 公6*安 (今屬 湖北省 )人而得名。他們反對前後七子的拟古風氣,主張文學“獨抒性靈,不拘格套”,重視小說戲曲的文學價值,在當時有較大影響。他們的部分作品抨擊時政,表現對道學的不滿;多數篇章局限于抒寫閑情逸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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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派”是明代後期(約萬曆年間)出現的一個文學流派,其核心主張和特點如下:
公安派因代表人物袁宗道、袁宏道、袁中道三兄弟為湖北公安人而得名。他們反對當時盛行的前後七子“拟古主義”文風,主張文學應隨時代變化而創新。
需注意,“公安派”與現代“公安機關”無關聯,其名稱僅源自代表人物籍貫。
《公安派》一詞是指在某個領域或某個團體中,以維護公共安全為首要任務的一派人或一類人。他們執勤、巡邏、調查犯罪以及維護社會秩序,目的是保障公民的人身和財産安全。
《公安派》這個詞可以拆分為三個部首組成:公(八字底部橫)、安(宀字頭)和派(氵水邊加倍加點)。總共拆分為11個筆畫。
《公安派》一詞最早出現在中國改革開放初期,在公安系統内部被廣泛使用。它是指那些在公安機關工作的人員,主要從事治安巡邏、打擊犯罪、維護社會穩定的工作。隨着時間的推移,這個詞逐漸成為人們對這類人的共同稱呼。
繁體字“公安派”為「公安派」。
在古時候,公安派的漢字寫法與現代略有不同。公安派的古代漢字寫作「公安派」。
1. 他加入了公安派,為我們社區的安全做出了很多貢獻。
2. 公安派的同志們時刻保持着高度的警惕,确保社會秩序的穩定。
*********、公安機關、治安派出所、刑警隊、警察局等。
維穩派、治安維護者。
破壞分子、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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