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新建造。 唐 韋表微 《翰林學士院新樓記》:“而庭宇逼仄,屋室卑陋,非聖朝待賢之意,豈羣彥養德之所,於是梧桐高則可以栖靈鳳,巖嶺秀則可以韞美玉,是宜革作,以新其居。”
“革作”在漢語詞典中屬于複合詞,其含義可從字源和構詞法分析。“革”本義指去毛加工後的獸皮,《說文解字》載“獸皮治去其毛曰革”,後引申為改變、去除舊事物(來源:《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02年版);“作”則有制作、興起之意,《爾雅·釋言》注“作,造、為也”。兩字組合時,“革作”可解作: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多出現于文獻考據或特定專業領域。建議結合具體語境進一步辨析詞義。(參考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革作”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解釋:
源自《莊子·天運》中的“天作地革,無不革作”,指天地運行中不斷變化的規律。現代語境下,它強調革除舊事物、創造新事物,常用于描述社會、技術或文化層面的革新。例如:
唐代韋表微在《翰林學士院新樓記》中提出“是宜革作,以新其居”,指對建築或實體的改造與重建。例如修繕破舊屋宇時,可用“革作”表示翻新。
含義 | 來源 | 應用場景 | 示例 |
---|---|---|---|
改革、創新 | 哲學典籍 | 抽象概念 | 制度變革、思想革新 |
重建、改造 | 唐代文獻 | 具體實體 | 建築翻新、設施重修 |
“革”字單獨使用時,可表示獸皮加工(名詞)或改變、廢除(動詞)()。建議結合具體語境判斷“革作”的側重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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