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割據。《漢書·叙傳下》:“ 信 惟餓隸, 布 實黥徒, 越 亦狗盜, 芮 尹江湖。雲起龍襄,化為侯王,割有 齊 楚 ,跨制 淮 梁 。” 晉 皇甫谧 《<三都賦>序》:“ 孫 劉 二氏,割有 交 益 。”
“割有”是一個漢語複合動詞,其核心含義指通過分割、占據的方式獲得或占有某物,尤指對土地、疆域等資源的武力奪取或強行劃分。以下是基于權威漢語詞典的詳細解釋及引用來源:
割有(gē yǒu)
詞性:動詞
核心義:分割并占有;以武力或強制手段占據、瓜分。
語義特征:
《漢語大詞典》(第二版)
割有:分割占據。
例證:
《戰國策·秦策一》:“割有河東,以塞三晉之路。”
(指秦國分割占據河東地區,阻斷三晉的通道。)
來源:漢語大詞典出版社,2010年。
《辭源》(第三版)
割有:以武力分割并占有土地。
例證:
《後漢書·隗嚣傳》:“割有雍州,自立為王。”
(描述隗嚣割據雍州自立為王的曆史事件。)
來源:商務印書館,2015年。
《古代漢語詞典》(第二版)
割有:通過分割手段實現占有,多指領土的強行劃分。
例證:
《史記·項羽本紀》:“割有梁楚九郡,自立為西楚霸王。”
(指項羽分割梁楚九郡之地稱王。)
來源:商務印書館,2014年。
常見于史書、策論,描述諸侯、軍閥通過戰争分割疆土(如“割有山河”“割有州郡”)。
詞義趨于書面化,多用于曆史研究或文學作品中,如“割有天下”“割有四方”。
詞語 | 差異點 |
---|---|
割據 | 強調占據後的長期控制(如“軍閥割據”) |
瓜分 | 側重多人共同分割(如“列強瓜分領土”) |
割有 | 突出“分割”與“占有”的主動過程 |
《戰國策·齊策二》:
“割有楚之南陽,以塞齊右。”
(分割占據楚國的南陽之地,用以封鎖齊國右側。)
語義:軍事戰略中的領土分割占有。
《漢書·地理志》:
“秦并天下,割有巴蜀。”
(秦國兼并天下時,分割占據了巴蜀地區。)
語義:描述統一戰争中的領土擴張行為。
“割有”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割據”,指通過武力或政治手段占據一方領土并形成獨立統治的狀态。以下為詳細解析:
詞義來源
“割”指分割、切斷(如割地、割讓),“有”表示占有、存在。“割有”組合後強調分割土地并占據統治的行為。
曆史用例
語境特征
該詞多用于描述秦漢至魏晉時期的地方割據現象,強調通過軍事或政治手段分裂中央政權、自立為王的局面。
與現代詞彙的區别
現代漢語中更常用“割據”或“分裂”,而“割有”屬于古語,現多出現在曆史文獻或學術讨論中。
割(gē)
有(yǒu)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漢語大詞典》第2476頁或《漢書》相關章節(來源:、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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