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經斧削而未修整的木料。《南齊書·劉善明傳》:“ 善明 身長七尺九寸,質素不好聲色,所居茅齋斧木而已,牀榻幾案,不加剗削。”
斧木作為漢語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字源與曆史用例兩方面解析。《漢語大詞典》(第二版)指出,“斧”本指砍斫工具,《說文解字》釋作“斫也,從斤父聲”,“木”則指樹木或木材。二者組合構成的“斧木”,在古漢語中特指用斧頭加工木材的過程。
北宋沈括《夢溪筆談》記載“斧木為舟”的造船工藝,印證該詞指代木材加工技藝。明代《天工開物》詳述“斧木需察紋理”的技術規範,顯示其延伸出木工操作規範的含義。清代《康熙字典》将“斧木”歸入器物制造類詞彙,強調其實用工具屬性。
現代漢語中,該詞常見于傳統工藝研究領域,《中國木作工具沿革考》等專著将其定義為“以斧為主要工具的木料初加工工序”。需要注意的是,當代日常語境已較少單獨使用該詞,多作為專業術語存在于工藝史、考古學等學術文獻中。
“斧木”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以下兩層含義:
指經斧頭砍削後尚未精細加工的木料,即表面粗糙、保留原始切削痕迹的木材。這一用法多見于古代文獻或特定語境中,例如:
在部分語境中,“斧木”可比喻行事粗暴、缺乏細緻考慮的人或事物,強調粗糙、不精細的特點()。
“斧木”既指物理上未修整的木料,也可引申為粗糙的行事風格,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南齊書》等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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