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律的意思、附律的詳細解釋
附律的解釋
增附的律例。《舊唐書·蕭鈞傳》:“太常樂工 宋四通 等為宮人通傳信物, 高宗 特令處死,乃遣附律, 鈞 上疏言:‘ 四通 等犯在未附律前,不合至死。’”
詞語分解
- 附的解釋 附 ù 另外加上,隨帶着:附體。附件。附帶(a.另外有所補充的;b.非主要的)。附庸。附會(a.把不相關連的事勉強拉到一起,如“牽強附附”;b.組織文章、布局謀篇、命意修辭等創作活動,如“精思附附,十
- 律的解釋 律 ǜ 法則,規章:紀律。法律。定律。規律。清規戒律。律師。 約束:律己。 中國古代審定樂音高低的标準,把聲音分為六律(陽律)和六品(陰律)。合稱“十二律”:律呂(古代用竹管制成的校正樂律的器具,以管
專業解析
“附律”是一個相對生僻的漢語詞彙,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主要出現在特定的曆史或法律文獻語境中。其核心含義可以從字面拆解和文獻用例來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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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義拆解與核心含義:
- 附: 本義指依附、附着、附加。引申為次要的、附屬的、額外的。
- 律: 本指音律,後主要指法律、法令、規則、準則。特指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範性條文。
- 合義: “附律”通常指附屬的法律條文、附加的法規或補充性的規章。它并非獨立存在的主法,而是作為對主法(如律、典)的補充、解釋或實施細則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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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史與文獻中的用法:
- 在中國古代法律體系中,“律”是主要的、基本的法典(如《唐律疏議》、《大明律》)。而“附律”則可能指附屬于這些主律之後的補充規定、條例、則例或司法解釋。例如,在清代,“則例”常被視為律的補充,具有“附律”的性質(參考《清史稿·刑法志》等文獻)。
- 它也可以指在特定領域或針對特定事項制定的、從屬于更高級别法律的細則或規章。例如,在近代或特定機構内部,可能會制定“附律”來補充主章程或主法規。
- 在更廣義的語境下,“附律”有時也用于指稱附加的規則或約束性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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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語境與使用:
- 在現代漢語中,“附律”一詞已非常罕見。表達“附屬法規”、“實施細則”、“補充規定”等概念時,更常使用“條例”、“細則”、“辦法”、“規定”、“規則”、“附件”、“附錄”等詞彙。
- 它可能偶爾出現在研究古代法律、曆史文獻或特定專業領域的文本中。
“附律”意指附屬的、附加的法律條文或規章。它強調其從屬性和補充性,通常作為主法律或主章程的配套規定存在,用以細化、解釋或補充主法的内容。該詞具有鮮明的曆史色彩,在現代法律和日常語言中已基本被更具體的術語所取代。
參考來源:
- 釋義主要依據《漢語大詞典》(羅竹風主編,上海辭書出版社)、《辭源》(商務印書館)等權威辭書對“附”、“律”及複合詞構成規律的闡釋。
- 曆史法律語境的理解參考了中國法制史相關研究著作,如瞿同祖《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中華書局)等文獻中關于古代法律體系層級(律、令、格、式、例等)的論述。
- 現代使用情況基于現代漢語語料庫(如北京大學CCL語料庫、國家語委現代漢語語料庫)的檢索分析,顯示該詞在現代文本中極少出現。
網絡擴展解釋
“附律”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主要與古代法律相關。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1.基本定義
- 附律指增附的律例,即對原有法律條文進行補充或附加的條款。例如在唐代,《舊唐書·蕭鈞傳》記載了相關案例:太常樂工宋四通因違反宮規被處死,但因犯罪時間在“附律”頒布前,蕭鈞據此主張不應判死刑。
2.結構與發音
- 拼音:fù lǜ
- 結構:均為左右結構(“附”與“律”均為左右字形)。
3.曆史用例
- 該詞常見于古代法律語境,強調法律條文的補充性。如唐代司法實踐中,新增律例需明确是否溯及既往,體現了古代法律對程式合法性的重視。
4.現代應用
- 現代漢語中較少使用,主要出現在曆史文獻或法律史研究中。
“附律”是古代法律術語,指補充性的律例,其核心在于對原有法律的擴展與修正。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或曆史背景,可參考《舊唐書》相關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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