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 符節 ”。《說文·卩部》“卪”字下引《周禮》:“澤邦者用龍卪,門關者用符卪。”今本《周禮·地官·掌節》作“符節”。參見“ 符節 ”。
符卪(fú jié)是古代中國政治與軍事活動中使用的憑證器物,其核心功能為“合驗為信”,即通過兩半器物的吻合驗證身份或指令的真實性。該詞由“符”與“卪”(“節”的古體字)複合構成,二字在《說文解字》中分别釋義為“信也”和“瑞信也”,均指向信用憑證的實質屬性。
從器物形制角度考察,符卪可分為三類:
曆史演變層面,西周青銅器銘文已見符節使用記載,至秦代形成嚴格的“右在君,左在杜”管理制度。漢代《二年律令》明确規定“盜書、棄書符券入禁苑”的刑罰,佐證其法律效力。唐代發展為金魚符、隨身魚符等多元形态,宋代則被印信制度逐步取代。
文獻例證方面:
在文化意義上,符卪制度體現中國古代“分而相合”的治理智慧,其物理形态的不可複制性,與當代密碼學中的“數字簽名”原理存在跨時空的思維共鳴。故宮博物院藏“陽陵虎符”與《曆代符牌圖錄》等文物圖譜,為研究該制度提供實物佐證。
“符卪”一詞較為生僻,經考證可能是“符節”的異體寫法或特定文獻中的用字組合。以下是詳細解析:
分字釋義
組合含義 “符卪”連用可能指代古代符節,即朝廷授予官員的身份憑證或軍事調令信物。例如:
特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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