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隱藏;潛藏。《墨子·雜守》:“及為微職,可以迹知往來者少多,即所伏藏之處。”《朱子語類》卷六九:“利貞是靜而伏藏於内。” 明 吳承恩 《開府介川毛公德政頌》:“害悉絶除,姦無伏藏。” 魯迅 《野草·淡淡的血痕中》:“造物主、怯弱者,羞慚了,于是伏藏。天地在猛士的眼中于是變色。”
“伏藏”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主要分為漢語本義和藏傳佛教術語兩類:
指“隱藏、潛藏”,常見于古籍及文學作品中:
基本釋義
指将事物隱蔽或埋藏,避免被發現。例如《墨子·雜守》提到通過觀察痕迹判斷伏藏之處。
文學引用
指古代高僧為保護佛法傳承而埋藏的宗教物品或教義,後由特定修行者(掘藏師)重新發掘。
起源與目的
源于8世紀蓮花生大師,他預見到未來法難,将經文、法器、密法等藏于岩石、湖水或意識中,待因緣成熟時由伏藏師取出傳播。
分類
文化意義
伏藏體現了藏傳佛教應對危機的智慧,通過時空轉換保存核心教義,成為其獨特文化現象。
“伏藏”既是漢語中“隱藏”的書面表達,也是藏傳佛教中融合信仰與曆史的宗教實踐。如需進一步了解佛教伏藏的具體案例,可參考相關宗教文獻或藏文化研究資料。
伏藏是一個動詞詞彙,意思是隱藏、埋藏或潛藏起來。它可以用來描述物體、信息或情感被故意隱藏或秘密保存的過程或行為。
《康熙字典》中将伏歸類于“人”字旁,表示與人或行為相關。它的構字部首是“亻”(人字旁),拆分的筆畫為4畫。
伏藏是由“伏”和“藏”兩個字組成。其中,“伏”字意為蹲下、隱藏,而“藏”字意為将東西放在某個地方不易被發現。結合在一起,就形成了“隱藏、埋藏”的意思。
伏藏在繁體中的寫法為「伏藏」。
在古代,伏藏的寫法與現代基本相同,沒有明顯的變化。
1. 他伏藏在房間的角落,靜靜地等待着。
2. 重要的文件被伏藏在書架的後面,很難被找到。
1. 藏匿(指将人或物藏起來)。
2. 埋伏(指在某地埋藏兵力或特工,等待合適的時機行動)。
1. 隱藏:指将東西或信息放在某個地方,使其不被察覺。
2. 掩蓋:指故意遮掩或掩藏某個事實或真相。
1. 揭露:指揭示或公開某個事物的真相或存在。
2. 顯露:指公開或暴露出某個事物,使其被人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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