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抱養哺育。 宋 李石 《續博物志》卷二:“子 程子 曰:昔 洛陽 北部有母,既生子,病不能自舉乳,求他婦負哺之。”
"負哺"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源于中國古代的倫理觀念,特指烏鴉反哺其母的行為,後引申為子女奉養父母、報答親恩的孝道。以下是詳細解釋:
"負哺" 字面指鳥類(尤指烏鴉)銜食喂養母鳥的行為:
該詞最早見于對烏鴉習性的觀察。古人認為烏鴉幼鳥長大後,會銜食回巢喂養衰老的母鳥,故稱"烏鴉反哺"(《本草綱目·禽部》載:"此鳥初生,母哺六十日;長則反哺六十日。")。
在傳統文化中,"負哺"被賦予深厚的倫理意義:
烏鴉反哺的行為被類比為子女對父母的贍養責任,成為"孝文化"的經典意象。例如明代《增廣賢文》雲:"羊有跪乳之恩,鴉有反哺之義",強調回報親恩是自然天理。
儒家思想将"負哺"納入"孝悌"範疇,如《孝經》主張"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強調奉養父母是道德根本。
明确記載烏鴉反哺習性,為"負哺"的生物特性提供科學依據。
通過"鴉有反哺之義"的諺語,将自然現象升華為道德訓誡,強化孝道教育。
現代漢語中,"負哺"一詞雖不常用,但其精神仍存:
參考資料
“負哺”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綜合解釋:
負哺(拼音:fù bǔ)指抱養哺育,即非親生父母對孩子的撫養和喂養行為。該詞在古代文獻中用于描述因生母患病等原因無法親自哺乳時,由他人代為撫養的情況。
組合後,“負哺”強調對他人子女的撫養與哺育行為。
該詞最早見于宋代李石《續博物志》:“洛陽北部有母,既生子,病不能自舉乳,求他婦負哺之。”
(譯文:洛陽北部的母親生子後因病無法哺乳,請求其他婦女代為哺育。)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續博物志》原文或權威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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