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hare sb.'s cares and burdens;help sb. to get over a difficulty] 分擔、排解憂患,使其擺脫困境
為國分憂
(1).分擔别人的憂慮;幫助别人解決困難。《晉書·宣帝紀》:“帝留鎮 許昌 ,改封 向鄉侯 ,轉撫軍、假節,領兵五千,加給事中、録尚書事。帝固辭。天子曰:‘吾於庶事,以夜繼晝,無須臾寧息。此非以為榮,乃分憂耳。’” 唐 杜甫 《寄裴施州》詩:“ 堯 有四嶽明至理, 漢 二千石真分憂。”《警世通言·桂員外途窮忏悔》:“ 施公 心懷不忍,一手挽住,拉到觀音殿上來問道:‘ 桂兄 有何傷痛?倘然見教,小弟或可分憂。’” 蔡東藩 許廑父 《民國通俗演義》第八三回:“此事本非 朝宗 所宜負責,但事已至此,也不能不為總統分憂。”
(2).《漢書·循吏傳序》:“﹝ 孝宣 ﹞常稱曰:‘庶民所以安其田裡,而亡歎息愁恨之心者,政平訟理也,與我共此者,其唯二千石乎?’” 顔師古 注:“謂郡守、諸侯相。”後因以“分憂”代指郡守之職。 唐 白居易 《賀平淄青表》:“臣名參共理,職忝分憂。”
“分憂”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分擔憂慮
指主動幫助他人承擔煩惱或困難,如“為國分憂”。核心含義是通過行動減輕他人的心理負擔,例如在家庭、職場或國家層面共同應對挑戰。
解決困難
強調實際幫助,如《晉書·宣帝紀》中記載的“此非以為榮,乃分憂耳”,即通過行動協助他人擺脫困境。
古代官職代稱
在曆史文獻中,“分憂”曾代指郡守等地方官職,因這類職位需為君主分擔治理壓力。
情感與行動結合
分憂不僅是情感共鳴,更需具體行動,如《警世通言》中施公主動詢問他人困境并試圖協助。
如需進一步了解曆史典故或具體用法,可參考漢典、查字典等權威來源。
分憂是一個成語,意為将煩惱或責任分擔、分解、分開,減輕負擔。
分憂這個詞由兩個部首組成,左邊是“刀”部,右邊是“心”部。根據《康熙字典》,分憂的總筆畫數為10。
分憂這個詞最早出現在《論衡·衆務》這篇文章中,作者是東漢時期的文學家、政治家王充。文章中用分憂來比喻為了治理國家、解決問題而将煩惱分開、分擔給他人。
繁體字中,分憂的寫法保持不變。
在古代漢字中,分憂的寫法大緻相同,隻是有些筆畫結構上的差異。
1. 在困難時,我們應該互相分憂,共同解決問題。
2. 領導把工作安排得很合理,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分憂。
分憂可以組成其他詞彙,例如:分擔、分解、減輕、分配等。
近義詞包括分享、分擔、分揀。
反義詞包括集中、集合、彙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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