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分庭抗禮 ”。
分庭伉禮(現多寫作“分庭抗禮”)是漢語中的經典成語,其含義與用法可從以下角度詳細闡釋:
指古代賓主相見時,彼此站在庭院兩邊相對行禮,以示地位平等。後引申為雙方以平等或對立的姿态相處,互不相讓。
現代用法:多形容雙方實力相當、地位對等,彼此抗衡或競争的關系。
此成語最早見于《莊子·漁父》:
“萬乘之主,千乘之君,見夫子未嘗不分庭伉禮。”
描述孔子周遊列國時,諸侯國君以平等之禮相待,而非以臣下之禮待之,體現對孔子學識的尊重。
適用場景
例:“新興科技公司與行業巨頭分庭抗禮。”
感情色彩
中性詞,可褒(體現平等尊重)可貶(暗示互不相讓的對抗)。
收錄“分庭抗禮”詞條,明确釋義為“以平等禮節相見”,并标注《莊子》出處。
強調其從禮儀行為到社會關系的語義延伸,解析古今用法演變。
考證“伉”通“抗”,釋義為“對等行禮,不相上下”。
成語承載中國古代禮儀文化中“禮”的平等精神,如《禮記》所言“禮者,自卑而尊人”。分庭抗禮既是對他人地位的承認,亦是自身尊嚴的彰顯,成為中華文化中“和而不同”思想的具象表達。
“分庭伉禮”是一個漢語成語,以下是詳細解釋:
指雙方以平等地位相待,比喻彼此地位或實力相當,可平起平坐或相互抗衡。該詞與“分庭抗禮”同義,其中“伉”通“抗”,表示對等關系。
源自《莊子·漁父》:“萬乘之主,千乘之君,見夫子未嘗不分庭伉禮。”,原指古代賓主相見時,分站庭院兩側相對行禮,體現平等禮節。
該詞強調“對等性”,既可指友好平等(如外交場合),也可引申為對立抗衡(如競争關系)。需根據語境判斷具體含義。
如需更多例句或曆史用例,可參考《莊子》原文或權威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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