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縫紉與刺繡。《書·顧命》“敷重篾席,黼純” 唐 孔穎達 疏:“ 鄭玄 注《周禮》雲:‘斧謂之黼,其繡白黑采也,以絳帛為質。’其意以白黑之線縫刺為黼,又以緣席,其事或當然也。”
"縫刺"是由"縫"與"刺"兩個動詞組合而成的合成詞,在《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中雖未單獨收錄,但據其構詞法可解構為:
在傳統手工藝領域,該詞可特指縫紉與刺繡相結合的技法,即通過連續縫線形成基底(縫),再以穿刺式針法施加裝飾紋樣(刺)。中國紡織出版社《中國刺繡技法源流考》記載,這種技法常見于明清時期的補子制作,兼具實用性與藝術性。
語言學角度,《漢語複合詞詞典》将此類"動+動"式複合詞歸類為并列結構,表示兩個動作的承接關系,如"裁剪""縫制"等,符合古代造字"六書"中的會意原則。
“縫刺”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綜合解釋:
“縫刺”指縫紉與刺繡兩種手工藝的結合。其中“縫”指用針線連綴衣物,而“刺”通“刺繡”,即用彩線在織物上繡制花紋。
《書·顧命》中的記載
唐代孔穎達在注解《尚書·顧命》“敷重篾席,黼純”時提到:“鄭玄注《周禮》雲:‘斧謂之黼,其繡白黑采也,以絳帛為質。’其意以白黑之線縫刺為黼。”
此處的“縫刺”指用黑白線在绛色底料上刺繡黼紋(斧形花紋)的工藝。
古代禮儀與裝飾
該詞多用于描述古代席、帳等物品的裝飾工藝,例如用刺繡技法為席緣鑲邊(“黼純”),體現禮儀用品的精緻性。
若需進一步了解古籍原文或工藝細節,可參考《尚書》《周禮》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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