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宋 初征收的一種軍用稅錢。 宋 俞文豹 《吹劍四錄》:“版帳錢者,自渡 江 軍興後,諸邑皆有,惟 浙 中尤甚。”《宋史·食貨志下一》:“州縣之吏固知其非法,然以版帳錢額太重,雖欲不橫取於民,不可得也。”
“版帳錢”是南宋初期為籌措軍費而設立的一種稅項,具體解釋如下:
1. 基本定義
該稅種起源于南宋初年(約12世紀),主要用于應對戰争開支,尤其在東南沿海港口地區征收。最初以“添助版帳”為名,名義稅率為10%(百取其十)。
2. 性質演變
隨着時間推移,版帳錢逐漸成為官府橫征暴斂的手段。朝廷根據需求向州縣攤派,地方官吏則通過多種非法方式向百姓勒索,例如:
3. 曆史評價
《宋史·食貨志》記載,州縣官員明知其非法,但因稅額過重不得不向民衆橫征,最終成為“無孔不入的苛斂手段”。該稅項反映了南宋財政制度的混亂與腐敗。
注:該稅項在文獻中亦寫作“闆帳錢”,二者實為同一概念的不同表述。
《版帳錢》是一個成語,意指公正無私地做賬目,不偏袒任何一方,隻按實際情況來處理。
《版帳錢》的拆分部首是“版”、“帳”、“錢”,它們的筆畫數分别是10、6、9。
《版帳錢》最早出自明代羅鄞的《匡廬筆記》,該詞用來描述一位公正無私的官員,對待賬目時不偏袒任何一方,憑實際情況處理。
《版帳錢》的繁體字形為《版帳錢》。
在古時候,漢字的寫法可能會有所不同,但《版帳錢》的意思和用法并未改變。
他在處理公司賬目時總是嚴謹公正,真正做到了《版帳錢》。
詞組:賬目、處理、公正、實際情況
近義詞:公平無私、公正、公允
反義詞:偏袒、不公正、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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