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衰絕;廢止滅絕。
廢絶(fèi jué)是“廢絕”的異體寫法,現代漢語規範字形為“廢絕”。該詞為古漢語複合詞,需從構字本源與曆史語用綜合解析:
廢(廢)
絕(絶)
廢絕 =廢(廢止/荒廢) +絕(斷絕/滅絕),強調徹底終止且不可恢複的狀态,含兩層内涵:
例:《漢書·刑法志》:“禮樂廢絕,刑政不中。”(指禮樂制度被強行廢除)
例:《後漢書·儒林傳》:“經籍散佚,師法廢絕。”(指學術傳統因無人繼承而斷絕)
出處 | 原文用例 | 釋義 |
---|---|---|
《史記·封禅書》 | “郊祀之禮廢絕” | 指祭祀禮儀制度被廢止失傳 |
《論衡·書解篇》 | “古禮廢絕,典籍錯亂” | 強調古禮因荒廢而徹底斷絕 |
顔師古《漢書注》 | “廢絕者,謂永棄不複用也” | 注解其“永久性終止”的核心特征 |
該詞屬文言殘留詞彙,當代書面語多用于:
語用警示:日常交流中需避免濫用,替代詞可選“廢止”“失傳”“滅絕”等以符合現代語感。
“廢絶”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文獻中有所體現,以下為詳細解釋:
“廢絶”指衰絕、廢止滅絕,常用于描述制度、傳統或法律等因長期未被遵循或維護而逐漸消失的現象。例如:
該詞多用于曆史或學術文獻,強調某種事物因外部原因(如忽視、時代變遷)而徹底終止。例如:
在英語中可譯為“desuetude”,特指法律因長期未使用而失效的狀态,屬于較正式的法律術語。
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用例,可參考《漢書》《雲谷雜記》等原文,或查閱權威詞典。
艾青稗小鮑螺背軍部照辭老大家道傍之築蹈刃不旋跌宕不羁掇蜂訪事人反棹氛昬忿邑附會穿鑿更衣室锢溺化碧換季卉茵貨貝禍釁互校鍵控瘠貶旌恤涓毫考終蘭莸勞動日礨硌礧磈涼飕飕流塵六米鹿韭率初念相跑墒蒲類海恰便似前線旗志曲辯宂滞柔毅觞歌深闳涉險谥冊衰弊私商塘火坦氣挺争踢收秃刷圖白忒吐絮箫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