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絕的意思、廢絕的詳細解釋
廢絕的解釋
衰絕;廢止滅絕。《漢書·兒寬傳》:“臣聞三代改制,屬象相因。間者聖統廢絶,陛下廢憤,合指天地,祖立明堂、辟雍,宗祀 泰一 。” 宋 張淏 《雲谷雜記》卷二:“予因嘆近時小學幾至於廢絶,遂摭聲韻之本末,備論於此。” 魯迅 《墳·文化偏至論》:“義務廢絶,而法律與偕亡矣。”
詞語分解
- 廢的解釋 廢 (廢) è 停止,不再使用:廢弛(應該施行而不施行)。廢除。廢黜(罷免,革除)。廢帝(被廢黜的皇帝)。廢棄。廢止。廢置。因噎廢食。 沒有用的,失去效用的:廢話。廢品。廢墟(受到破壞之後變成荒蕪的地
- 絕的解釋 絕 (絶) é 斷:絕種。絕緣。絕嗣。絕情。絕迹。斷絕。杜絕。滅絕。空前絕後。 盡,窮盡:絕命。絕望。絕境。絕棋。氣絕。 極,極端的:絕妙。絕密。絕壁。絕無僅有。 獨特的,少有的,沒有人能趕上的:絕色
專業解析
廢絕在漢語詞典中的釋義可分為以下三個層次:
一、核心釋義
指徹底廢止、斷絕,強調對事物或制度的完全終止。
- 廢:停止使用;絕:斷絕、消失。二字疊加強化終止的徹底性。
例:《左傳·昭公二十六年》"禮之可以為國也久矣,與天地并,君令臣共……廢絕不行,何以守國?" 此處指禮法制度被完全破壞中斷。
二、語義演變
- 古代用法:多用于描述典章、祭祀、血緣關系的斷絕。
《漢書·郊祀志》:"秦廢絕五祀,郊祀之禮缺焉" ,指秦代徹底廢棄祭祀制度。
- 現代用法:擴展至制度、傳統、技藝等領域的消亡。
如"民間技藝因無人傳承而廢絕",強調文化載體的永久消失。
三、語法特征
- 及物動詞:須帶賓語(如"廢絕祭祀""廢絕舊制")。
- 被動適用:常見"被廢絕""遭廢絕"結構,凸顯外力導緻的中斷。
對比:"廢止"側重主觀終止行為,"廢絕"更強調客觀結果上的徹底消失。
權威參考來源:
- 《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廢絕"詞條
- 《古代漢語詞典》(中華書局)
- 《左傳》《漢書》典籍用例(可查證于"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數據庫)
網絡擴展解釋
“廢絕”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延伸,以下是綜合解釋:
一、基本釋義
廢絕指衰絕、廢止滅絕,強調某種事物或傳統因中斷或破壞而逐漸消失。例如制度、文化、習俗等因缺乏延續而被廢棄(,)。
二、文獻用例
- 制度中斷
《漢書·兒寬傳》提到“聖統廢絕”,指古代聖王傳承的制度因未被繼承而衰敗()。
- 學術衰落
宋代張淏在《雲谷雜記》中感慨“小學(文字學)幾至于廢絕”,反映當時文字研究的沒落()。
- 社會規範消亡
魯迅在《文化偏至論》中寫道“義務廢絕,而法律與偕亡矣”,批判社會道德與法律體系的雙重崩壞()。
三、近義詞與反義詞
- 近義詞:廢止、滅絕、衰亡、斷絕。
- 反義詞:延續、恢複、興盛、傳承()。
四、其他信息
- 拼音:fèi jué()。
- 英文翻譯:desuetude(法律術語,指習俗或法規因長期未使用而廢止)()。
五、應用場景
多用于描述制度、文化、技藝等因曆史變遷或人為因素消亡,如“傳統工藝廢絕”“古禮廢絕”。需注意語境,避免與“廢棄”(僅指丢棄)混淆。
如需進一步了解文獻原文,可參考《漢書》《雲谷雜記》等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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