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constitutional and legal tradition]∶憲法和法律的傳統
(2) [legal foundation of the domination]∶統治權力的法律根據
憲法和法律的傳統,統治權力在法律上的根據。 吳晗 《論反内戰運動》:“他們自以為有一個統,正統、法統或道統。” 徐特立 《“一二九”感言》:“我們的法統是辛亥革命以來的法統,是革命的法統,這一法統被叛變大革命的反動派否定了。”
法統是漢語中具有特定法律與政治内涵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包含三個層面:
一、憲制傳承體系 指國家政權在憲法框架下的合法性傳承脈絡,體現為政權更疊時對既有憲制基礎和法律體系的繼承關系。例如辛亥革命後《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确立的"五族共和"原則,即為近代中國法統的重要體現(《中國憲法史》,人民出版社)。
二、司法正統性 強調司法機關行使裁判權所依據的法律淵源系統,包括成文法典、判例制度及法律解釋體系。中國古代的《唐律疏議》通過律文與注疏結合的方式,構建了延續千年的司法適用傳統(《中國法制通史》,法律出版社)。
三、規範層級結構 在法理學層面指法律規範的價值位階關系,具體表現為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的效力等級制度。這種層級關系在《立法法》第五條中得到明确規定,構成現代法治國家的基礎框架(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官網立法法全文)。
該詞在近現代語境中常與"道統"形成對應概念,前者強調制度規範的連續性,後者側重文化價值的傳承性。當前學術研究中,法統概念多用于分析政權合法性建構、法律體系演化等跨學科議題(《法學研究》2023年第4期)。
“法統”是一個涉及法律和政治傳統的重要概念,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方面綜合解釋:
法統指憲法和法律的傳統,以及統治權力的法律依據。它強調政權合法性的法律根源,即權力來源需符合既定的憲法框架和法律體系(如現代國家通過選舉程式獲得公權力的正當性)。
在非政治領域,法統也可指:
如需更完整的曆史案例或學術讨論,可參考搜狗百科和法統曆史研究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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