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指官兵的俸祿和糧饷。 清 劉獻廷 《廣陽雜記》卷二:“各省駐防及緑旂官兵俸餉共一千三百四十九萬二千七百五十五兩。”《清通典·食貨四》:“惟 浙江 駐防官兵,仍照京制支領俸餉,不給田地。”《清續文獻通考·國用十二》:“京城八旗官兵俸餉由八旗俸餉處專覈。”
俸饷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背景的複合詞,其含義可從字源和古代制度兩個層面解析:
俸
指古代官吏的固定薪金,通常以貨币或糧食形式發放。源于“奉”字,本義為“雙手恭敬承托”,引申為官員受朝廷供養的酬勞。《漢語大詞典》釋為“舊時官吏的薪水”。
饷
原指軍糧或軍隊給養,後擴展為官府發放的糧饷。《說文解字》注:“饷,饋也”,強調供給性質。
俸饷特指古代官員與士兵的薪俸及糧饷,涵蓋文武兩類人員的經濟待遇:
明清時期,“俸饷”成為官方財政支出的固定項目,如《大明會典》記載戶部需統籌“百官俸饷”。
演變脈絡
發放形式
以貨币為主,實物為輔。明代官員俸祿含“本色”(米麥)與“折色”(銀錢);清代綠營兵饷則按“月饷+口糧”發放。
“俸饷”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fèng xiǎng,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指古代官員和士兵的薪資及糧食供給,包括俸祿(金錢)和糧饷(實物)兩部分。其中:
字詞結構
由“俸”和“饷”組成,分别對應官員的薪俸與軍隊的糧饷,合稱後泛指官兵的待遇。
曆史背景
清代文獻中多次提及該詞,例如:
使用場景
多用于描述古代官兵的薪酬制度,強調薪資與實物供給的結合,常見于曆史文獻或相關研究。
現代語境中,“俸饷”已不常用,主要用于學術讨論或曆史類文本。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朝代俸饷标準或發放形式,可參考《清史稿》《廣陽雜記》等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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