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與“領主制經濟”相對。封建主義生産關系的主要形式之一。以地主占有土地和不完全占有農民為基礎。土地自由買賣。地主将土地分成小塊租給農民耕種,農民通常将收獲的一半以上交給地主。以中國封建社會的中晚期最為典型。
地主制經濟是封建社會中以土地私有制為核心的經濟形态,其核心特征是通過地租剝削農民。以下是詳細解析:
一、核心特征
二、曆史演進 在中國封建社會尤為典型,始于戰國時期(),至明清達到頂峰。這種制度導緻"富者田連阡陌,貧者無立錐之地"的土地兼并現象,成為封建社會周期性危機的根源。
三、社會影響
該經濟形态在20世紀中葉中國土地改革中被廢除。如需更詳細的曆史分期案例,可查閱的完整詞條内容。
地主制經濟是指社會中地主階級占據主導地位,通過控制土地并剝削農民等其他階級來獲取經濟利益的一種經濟形态。地主制經濟在農業社會時期十分常見,是封建社會的主要經濟形态之一。
地主制經濟的拆分部首為"土"和"子",總共6個筆畫。
地主制經濟這個詞的來源于對封建社會經濟形态的描述和研究,用以區分與其他經濟形态的差異。在地主制經濟中,地主階級通過對土地的控制,占有農民創造的剩餘勞動,并以地租等形式剝削農民。
地主制經濟的繁體字為「地主制經濟」。
地主制經濟的古時候漢字寫法較簡潔,為「地主經濟」。
在這個國家,地主制經濟長時間占據主導地位,導緻農民的生活水平一直處于較低狀态。
土地、農民、剝削、階級、經濟
封建經濟、農奴制經濟
農民經濟、社會主義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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