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鼎亨 ”。鼎镬之刑。《漢書·嚴朱吾丘主父等傳贊》:“ 主父 求欲鼎亨而得族。” 唐 楊乘 《甲子歲書事》詩:“豎子未鼎烹,大君尚旰食。”
“鼎烹”一詞在漢語中具有深厚的文化内涵與曆史淵源,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詳細闡釋:
合義:“鼎烹”指用鼎煮物,既指實際烹饪行為,亦暗含殘酷刑罰或權力鬥争之意。
刑罰象征
商周時期,“鼎烹”是處死重犯的酷刑。如《史記·殷本紀》載纣王“醢九侯”“烹鄂侯”,凸顯暴政。
《漢書·刑法志》稱“鼎镬之誅”,指以鼎煮人的極刑。
權力博弈
《淮南子·說山訓》以“鼎烹”隱喻政治風險:“君子之居世,如鼎之烹,不可不慎。” 喻身居高位者需如履薄冰。
今多用于曆史叙述或文學修辭,強調極端處境或犧牲精神。例如:
“他面對威脅,鼎镬在前亦不改其志。”
參考資料
“鼎烹”是一個多義性較強的漢語詞彙,其解釋需結合不同語境和曆史文獻進行區分:
鼎镬之刑(主要義項)
根據等權威詞典解釋,“鼎烹”原指古代用鼎镬烹煮犯人的酷刑,常見于曆史文獻。例如:
引申為氣勢磅礴(需謹慎使用)
部分現代詞典(如)将其解釋為“鼎鍋燒水時的沸騰景象,比喻聲勢浩大”,但這一用法在古代文獻中缺乏直接依據,可能與“鼎沸”等詞混淆,建議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需注意權威典籍(如《漢書》)和主流詞典(漢典、滬江詞典)均以“刑罰”為核心義項,而“氣勢磅礴”的釋義可能源于現代誤讀或引申,使用時應優先參考曆史語境。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漢語大詞典》或《古代漢語詞典》等專業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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