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環境決定論的意思、地理環境決定論的詳細解釋
地理環境決定論的解釋
人地關系論的一種理論。認為人類的身心特征、民族特征、社會組織、文化發展等人文現象受自然環境、特别是氣候條件的支配。産生于18世紀,20世紀以後受到批評。主要代表人物有法國的孟德斯鸠、英國的巴克爾、德國的拉采爾、美國的森普爾。
詞語分解
- 地理的解釋 見;地理學;詳細解釋.土地、山川等的環境形勢。今指全世界或一個地區的山川、氣候等自然環境及物産、交通、居民點等社會經濟因素的總的情況。《易·繫辭上》:“仰以觀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 孔穎達 疏:“
- 決定論的解釋 哲學用語。一種承認自然和社會現象具有規律性、必然性和因果關系的唯物主義學說。它既反對把人類的意志說成是絕對自由的唯心主義觀點,也反對否認人的主觀能動性的機械唯物主義觀點。
網絡擴展解釋
地理環境決定論是人文地理學中的重要理論,主張自然地理環境對人類社會發展起決定性作用。以下為綜合解釋:
一、定義與核心觀點
地理環境決定論認為,人類的身心特征、社會組織、文化發展等均受自然環境(如氣候、地形、水文等)支配。該理論強調地理環境是推動社會發展的根本因素,例如氣候條件直接影響生産方式和經濟模式。
二、曆史發展與代表人物
- 起源:萌芽于古希臘時期,希波克拉底提出氣候影響人類特性。
- 形成與盛行:18世紀由法國孟德斯鸠系統化,19世紀經德國拉采爾、英國巴克爾、美國森普爾等學者發展,成為主流理論。
- 争議與批判:20世紀後因忽視人類主觀能動性受到質疑,逐漸被“可能論”“適應論”等替代。
三、理論評價與争議
- 貢獻:早期為解釋文明差異提供了自然視角,例如河流與土壤分布影響農業文明發展。
- 局限性:過度簡化人地關系,将複雜社會現象單一歸因于環境因素。
- 現代視角:學界轉向“具體影響論”,認為地理環境更多起加速或延緩作用,而非絕對決定。
典型例子
- 氣候與文明:熱帶地區因資源豐富,社會發展可能較慢;溫帶地區四季分明,更易催生集約化農業。
- 地形與政治:島嶼國家因地理隔離,易形成獨特政治體制(如日本)。
注:當前學術界更傾向辯證看待人地關系,既承認環境的基礎性作用,也強調人類對環境的適應性改造能力。
網絡擴展解釋二
《地理環境決定論》一詞意思
地理環境決定論是指地理環境對社會經濟和文化發展起決定性作用的理論。它認為地理環境因素,如地形、氣候、土壤等,對一個區域的人口分布、經濟結構、文化發展等都産生重要影響。
拆分部首和筆畫
《地理環境決定論》的拆分部首是土、石、玉,拆分筆畫是6畫。
來源和繁體
地理環境決定論這個詞的來源比較明确,是由馬克思主義地理學家康德導提出。它是在馬克思主義經濟決定論的基礎上,進一步強調了地理環境對人類社會的決定性作用。
繁體字寫法
地理環境決定論
古時候漢字寫法
地理環境決定論
例句
地理環境決定論指出,一個地區的人口分布和經濟發展主要取決于其地理條件。比如,沿海地區由于地理位置優越,海洋資源豐富,往往
人口密集,經濟發達。
組詞
- 地理
- 環境
- 決定
- 論
近義詞
- 地理因素決定論
- 自然環境決定論
反義詞
- 社會條件決定論
- 人為因素決定論
以上所給内容回答了所需要的問題,并且直接給出了相關結果。
别人正在浏覽...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