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直筒狀的燈罩。
燈筒是漢語中由"燈"與"筒"組合而成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代具有筒狀結構的燈具部件或照明裝置。作為專業照明術語,該詞在《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中雖未單獨設條,但可通過構詞法解析其語義:
"燈"字在《漢語大詞典》中定義為"照明或利用光線達到某種目的的器具",其甲骨文字形為"登"下加"豆",象形古代盛放油脂的器皿。"筒"在《說文解字》中解作"通箫也",現代引申為管狀器物,強調中空圓柱體的結構特征。二字組合後,"燈筒"特指燈具中起聚光、導光或散熱作用的圓柱形構件,常見于手電筒、探照燈等定向照明設備。
中國标準化研究院《燈具部件術語規範》将燈筒定義為:"以金屬或耐熱材料制成的筒狀結構,主要功能包括反射光源、控制光束角度及保護内部元件"。在舞台燈光領域,該構件通過内部鏡面處理可實現光束的精準調控,其長度與直徑比例直接影響照明效果。
需要說明的是,該術語在《辭海》(第七版)照明技術詞條中雖未單列,但相關描述可見于"反射器"與"散熱器"條目。國家燈具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的檢測報告顯示,優質燈筒需符合GB7000.1-2015标準,其材質耐溫性應達到150℃以上,确保照明設備的安全運行。
“燈筒”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直筒狀的燈罩,主要用于燈具結構中。以下是詳細解釋:
燈筒指燈具中呈圓柱形或直筒狀的外殼部分,通常用于包裹光源或反射光線。該詞由“燈”和“筒”組合而成,強調其形狀特征。
燈筒廣泛應用于以下場景:
清代小說《老殘遊記》第十回提到:“外面用千層紙做的個燈筒”,印證了該詞在近代漢語中的使用。
燈筒作為燈具的組成部分,兼具功能性與裝飾性,其直筒造型在光學設計上起到關鍵作用。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燈具類型或曆史演變,可參考《老殘遊記》等文獻或燈具制造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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