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臣下獲準當面奏對。 宋 王禹偁 《右衛将軍秦公墓志銘》:“公歸京師,便殿得對,恩禮越等。” 宋 韓淲 《澗泉日記》卷上:“時諫官章須繇閣門進,且得對者尠。”
“得對”在現代漢語中屬于非固定短語組合,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分析。根據漢語構詞規律及語用習慣,該組合可能存在以下兩種解釋方向:
一、動詞結構解析 “得”作為實義動詞時表示獲得、取得,“對”指正确的事物或結果,組合後可理解為“獲得正确結論/結果”。例如在學術場景中:“反複驗證後,實驗數據終于得對”。該用法屬于動賓結構的臨時組合,未被收錄為固定詞條。
二、應答語用功能 在口語交際中,“得對”可能作為對話中的應答标記,由“得”的助動詞屬性延伸而來,表示對他人觀點的認同。例如:“甲:‘這個方案需要優化。’乙:‘得對,我馬上調整。’”這種應答模式常見于北方方言區,具有即時反饋的交際價值。
需要說明的是,該組合尚未被《現代漢語詞典》《新華成語詞典》等權威辭書收錄為獨立詞條,其使用具有顯著的語境依賴性和地域局限性。建議在正式書面語中使用“正确”“合理”等規範表述,口語交流中可根據具體交際場景靈活運用。
“得對”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其含義和用法需結合語境具體分析:
根據權威詞典解釋(): 原義:指古代臣子獲得君主許可進行當面奏對。如宋代王禹偁《右衛将軍秦公墓志銘》載"便殿得對,恩禮越等",即描述臣子獲準面聖奏事的場景。
在當代語境中,需注意兩種常見情況:
短語組合(非固定詞):
口語化表達:
該詞在《現代漢語詞典》中未單獨收錄,若在古籍或特定語境中遇到,建議結合文獻背景解讀。現代寫作或口語中建議使用更通用的表達(如"正确回答""合理應對"等)以避免歧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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