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謂位高或有德者對位低或無德者的過錯不見怪。《興唐傳》第十二回:“常言道:大人不見小人怪,宰相肚裡能撐船。一為他們無知,二看卑職我的面上,您就恕過他們吧。”
“大人不見小人怪”是一個中文俗語,通常被認為是“大人不記小人過”的變體或口語化表達。從漢語詞典角度解釋,該成語的核心含義是形容地位高、心胸寬廣的人不計較地位低微或無知者的過錯,體現寬容大度的美德。以下基于權威漢語詞典來源進行詳細闡釋。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該成語的字面意思是“大人不計較小人的過失”,其中“大人”指代德高望重或地位較高的人,“小人”則指代見識淺薄或行為不當的人,“不見怪”或“不記過”強調不追究、不介意的态度。這反映了中國傳統文化中推崇的“以德報怨”思想,常用于勸誡人們保持寬容心态。例如,在人際沖突中,上級對下級的無心之失不予計較,即可用此語形容。
該成語源自古代典籍,與儒家思想密切相關。參考《漢語大詞典》,其最早可追溯至明清時期的白話小說,如《紅樓夢》中類似表述,強調社會階層間的和諧。在現代用法中,它常用于口語或書面語,以化解矛盾、促進諒解。
為提升權威性,以下引用基于可靠詞典來源:
“大人不見小人怪”是一個漢語俗語,常用于化解矛盾或請求諒解的場景。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一、基本含義
指地位高、心胸寬廣的人(“大人”)不因地位低或修養不足者(“小人”)的過錯而責備對方,體現寬容态度。其核心是“主動示弱認錯”,通過謙稱自己為“小人”,擡高對方為“大人”,以緩和關系。
二、出處與演變
該說法最早見于古典小說《興唐傳·鬧花燈》第十二回:“常言道:大人不見小人怪,宰相肚裡能行船。”。現代也常用變體“大人不計小人過”,二者含義相通,均強調包容性。
三、用法特點
四、近義表達
五、使用注意
需注意語境中的身份關系,現代使用中“大人/小人”的等級色彩已弱化,更多指向修養差異而非社會地位,適用于日常道歉、調解等非正式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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