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手腳等部分皮膚由于磨損而起泡。 王願堅 《普通勞動者》:“下班的時候要把鞋子裡的砂土倒幹淨,要不走到家就會打泡的!” 賀敬之 《放歌集·放聲歌唱》:“飯後,我們要開五垧荒地!注意,手别打泡。”
(2).抽鴉片時打煙泡。 趙樹理 《李家莊的變遷》二:“ 李如珍 住的屋子分為裡外兩間,裡間的一盞燈下,是 小毛 給 李如珍 打泡,外間的一盞燈下,睡的是 春喜 和 小喜 兄弟兩個。”
打泡在漢語中主要有以下兩種含義,均為動詞性短語:
表示皮膚因長時間摩擦或擠壓導緻表皮與真皮層分離,形成内含組織液的隆起。常見于體力勞動、長途行走或穿戴不合腳的鞋具時。
例句:
“第一天插秧,他的手就打了泡。”
典型場景:
農事勞作(如鋤地、收割)、徒步旅行、新鞋磨腳等持續性機械摩擦場景。
醫學解釋:
此類水泡屬物理性皮膚損傷,需保持清潔避免感染,通常可自愈。
指通過特定工藝使食物内部産生氣泡結構,多用于描述傳統菜肴制作或食材預處理方法。
典型用法:
技術要點:
通過物理攪動、高溫膨化或生物發酵使食材内部形成空氣腔隙,從而改變質地與口感。
總結
“打泡”屬于多義詞,其具體含義需結合語境判斷:
二者均通過“泡”的實體形态變化引申出動作含義,體現了漢語動詞的形象性特征。
“打泡”是一個多義詞,具體含義需結合語境理解,主要分為以下兩類:
指手腳等部位因長時間摩擦或壓力,導緻皮膚表層與真皮層分離形成水泡。常見于體力勞動、長途行走等場景。
例句(來自):
指過去吸食鴉片時,将煙膏加熱制成可吸入煙泡的過程。這一用法帶有時代局限性,現代已不常見。
例句(來自):
在個别語境中,“打泡”可指物體表面起泡(如護膚品打泡),或比喻事物“表面光鮮但缺乏内涵”(此用法較少見,需謹慎結合上下文确認)。
建議:若用于正式寫作,優先采用第一類含義,并注意标注引文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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