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代的意思、地代的詳細解釋
地代的解釋
即地租。 梁啟超 《再駁某報之土地國有論》:“人民雖有各自享其勤勞所得結果之權利,若夫土地之純收入即經濟學上所謂地代者,不可不屬諸國家。”《民報·告非難民生主義者》:“ 日本 指吾國習慣所稱之地租為地代。”
詞語分解
- 地的解釋 地 ì 人類生長活動的所在:地球(太陽系九大行星之一)。地心說。 地球或地球的某部分:地質。地殼。 地球表面除去海洋、江河、湖泊的部分:陸地。地下。 地球表面的土壤:土地。田地。地政。地主。 地球上的
- 代的解釋 代 à 替:代替。代辦。代銷。代序。代表。 曆史上劃分的時期:時代。世代。古代。近代。現代。當(乶 )代。年代。 世系的輩分:下一代。 姓。 筆畫數:; 部首:亻; 筆順編號:
專業解析
"地代"是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背景和學術含義的漢語詞彙,其核心釋義可從以下角度闡釋:
一、基本釋義
地代(dì dài)指土地所有者将土地出租給他人耕種或使用時,承租人按期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的土地租金或報酬。該詞多見于古代經濟文獻及近現代土地制度研究,強調土地作為生産資料産生的租賃收益。
二、詞源與曆史沿革
- 構詞解析
"地"指土地,"代"通"貸",表租賃、替代之意,合稱"以財物(租金)替代土地直接使用權的行為"。
- 曆史文獻用例
- 漢代《鹽鐵論》已有"租地而耕"的記載,地代概念初具雛形。
- 唐代《通典·食貨典》載:"凡田分官私,私田租代,畝率二鬥",明确土地租賃關系。
- 明清契約文書常見"地代銀""地租錢"等表述,如《徽州文書》中佃戶需"歲納地代叁石"。
三、學術定義擴展
現代經濟學中,地代延伸為地租的經濟學本質:
- 絕對地租:土地所有權壟斷形成的固定收益(參考馬克思《資本論》第三卷)
- 級差地租:因土地肥力、位置差異産生的超額利潤(大衛·李嘉圖《政治經濟學及賦稅原理》)
四、相關概念辨析
術語 |
區别點 |
關聯性 |
地代 |
側重租賃契約中的支付行為 |
地租的具體實現形式 |
地租 |
廣義的土地收益理論 |
包含地代的經濟學範疇 |
佃租 |
特指農業用地租金 |
地代的子集 |
五、權威文獻參考
- 古代典籍
- 班固《漢書·食貨志》:"或耕豪民之田,見稅什五",反映漢代地代比例(中華書局點校本,1962年)
- 《大明律·戶律》:"佃戶輸租田主,毋得過畝八鬥",規定地代上限
- 現代研究
- 傅衣淩《明清農村社會經濟》論證地代形态演變(三聯書店,1961)
- 日本學者仁井田陞《中國法制史研究》分析地代契約文書(東京大學出版會,1962)
術語注:當代漢語中"地租"已替代"地代"成為通用詞,但研究曆史土地制度時仍需嚴格區分術語的時代語境。
網絡擴展解釋
“地代”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地租,即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的租金。以下是詳細解釋及相關信息:
1.基本定義
- 地代(拼音:dì dài)指土地産生的純收益,即土地所有者憑借土地所有權獲得的收入。在經濟學中,它與“地租”概念一緻,屬于土地資源的收益分配形式。
2.曆史與學術背景
- 梁啟超在《再駁某報之土地國有論》中提到:“土地之純收入即經濟學上所謂地代者,不可不屬諸國家。”,體現了該詞在近代中國土地制度讨論中的使用。
- 日本學者曾将中文的“地租”譯為“地代”,說明該詞在中日學術交流中的互通性。
3.現代應用與語境
- 主要用于經濟學、社會學領域,描述土地資源的經濟屬性。例如,土地國有化理論中常涉及“地代”歸屬問題的探讨。
- 需注意與“代理”等詞語區分。部分例句(如“誠招各地代理商”)中的“地代”實為“地區代理”的簡寫,屬不同語境。
4.近義詞與相關概念
- 近義詞:地租、土地租金。
- 相關理論:級差地租、絕對地租(馬克思主義經濟學)、土地産權制度等。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中的用法,可參考梁啟超相關著作或經濟學領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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