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掌管治理。 漢 荀悅 《漢紀·元帝紀上》:“是時 史高 典治尚書事,而 蕭望之 為副。” 宋 王安石 《提轉考課敕詞》:“其使布宣,以勵能者,而擇左右可信之良使典治之。”
“典治”是漢語中一個具有複合結構的詞彙,其核心含義與古代治理體系相關。根據《漢語大詞典》的釋義,“典”指典籍、法則,“治”指治理、管理,二者組合後表示“依照典章制度進行治理”的行為或狀态。該詞在《說文解字》中亦有印證,“典”被釋為“五帝之書”,強調其作為治理依據的權威性。
從詞源學角度看,“典治”最早見于《周禮·天官》中“以典治輔王”的記載,指通過法典和禮制輔助君王治國。清代段玉裁在《說文解字注》中進一步闡釋:“典者,經也;治者,理也”,說明其蘊含“以經典為準則進行系統管理”的深層含義。
該詞在具體語境中的使用可分為兩類:
現代《辭源》補充說明,“典治”在古代文獻中常與“刑罰”“教化”形成對應關系,體現中國傳統文化中“禮法并施”的治理智慧。相關詞組如“典治方略”“典治有常”等,多見于史書及政論典籍,具有鮮明的文化曆史特征。
“典治”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語境差異
職能指向
部分低權威性資料解釋為“掌管治理”,如漢代史高“典治尚書事”(負責管理尚書事務),此處更側重職務職能而非道德屬性。
“典治”含義需結合語境:
若需進一步分析具體文獻中的用法,可結合上下文判斷其側重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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