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玷污 ”。1.污辱,使不光彩。 漢 王充 《論衡·累害》:“以玷污言之,清受塵而白取垢。” 宋 蘇轼 《答王商彥》:“某仕不知止,臨老竄逐,罪垢增積,玷污親友。”《說嶽全傳》第三一回:“不能揚名顯親,反至玷污清白,是為不孝。” 羅廣斌 楊益言 等《在烈火中永生》:“我們沒有玷污黨的榮譽,我們死而無愧!”
2.指奸污。《西遊記》第七一回:“奈何他玷污了皇後,敗俗傷風,壞倫亂法,卻該是死罪。” 清 鄧嶰筠 《奏免颍州婦女隨犯合配之舊例》:“此等婦女,本係無罪,一經隨夫僉發,如長途摧挫難堪,兵役玷污可慮。”
3.污點。 清 劉大櫆 《張俊生時文序》:“如栖羣蠅于圭璧之上,有玷污而無洗濯。”
玷汙(diàn wū)是漢語中的動詞,具有以下核心含義:
本義
指物體沾染污垢或瑕疵。原指玉器上的斑點(“玷”本義為玉的瑕疵,“污”指穢物),引申為物體被弄髒。
例:白絹遭墨迹玷汙,不複潔淨。
引申義
比喻聲譽、名節或人格蒙受損害,常與道德、操守相關。
例:貪腐行為玷汙了公職人員的清廉形象。
例:工業廢水玷汙了河流生态。
例:剽竊他人成果是對學術尊嚴的玷汙。
污染、亵渎、敗壞、污損、蒙塵。
淨化、升華、維護、尊崇、潔身自好。
定義:“玷,玉病也;污,穢也。合指瑕穢沾染,引申為令聲譽受損。”
(來源:《漢語大詞典》第7卷,第112頁)
釋義:“① 弄髒;使有污點。② 使名譽受到損害。”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編,商務印書館出版)
“君子比德于玉焉……瑕不掩瑜,瑜不掩瑕”,其中“瑕”即“玷”的古義,奠定道德隱喻基礎。
該詞承載儒家“重名節”的傳統觀念,如《孟子·告子上》強調“羞惡之心,義之端也”,玷污名節被視為對道德秩序的破壞。現代用法延續這一批判性,常見于社會倫理讨論中。
注:以上釋義綜合古典文獻、權威辭書及語言學研究,詞性演變由具體至抽象,反映漢語表意的豐富層次。
“玷汙”是“玷污”的異體寫法,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一、基本詞義
污辱/敗壞(比喻義):指使事物失去原有的純潔性或名譽受損。例如:
奸污(具體行為):特指性侵害,如《西遊記》中“玷污皇後”即此義。
二、字詞分解
三、使用場景 多用于書面語境,如曆史文獻、嚴肅文學中,常見于表達道德批判或描述名譽受損的情形。需注意第二義項具有較強負面色彩,日常交流中需謹慎使用。
(注:該詞兩種含義均涉及敏感内容,實際使用時應根據語境判斷是否恰當。)
百丈須綳扒标賣浡起不落道傳戰春秧大美道庵訃書杠蓋诰詞鳏官貴妾河床恨鐵不成鋼黃金塢懽呼件件極目遠眺進説酒辜就辟卷襞開賬克家赉假羸疾料豆兒烈缺靈辔流美落台路中買夜民用抹眉小索蹑風暖笙排字起局清素車锓畫熱火臊腥甚感詫異升翥石門獸炭書鎮嘶喊聳觀遂志跳到黃河洗不清衛從巍怪獻呈弦而鼓之仙逝閑言潑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