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臣。 明 沉德符 《野獲編·外國·順義王》:“此三王名號,亦係廟堂所創,以示覊縻,而階勳為正一品,尤為妥當,使 隆慶 間亦冠於 順義王 之上,則虜酋決不敢争禮欲如代王體統,以緻道臣受其折辱矣。”
"道臣"是中國古代職官體系中的特殊稱謂,特指明清時期在地方行政體系中承擔監察與政務職能的官員。該詞由"道"與"臣"複合構成:"道"指行政區劃單位(如分守道、分巡道),"臣"則表明其官僚身份。該官職具有雙重屬性:
一、曆史沿革 明代始設道制,将省級政區劃分為若幹道,道臣作為布政使、按察使的屬官,分掌錢糧刑名等事務。清代沿襲此制,據《清史稿·職官志》載,道臣品級定為正四品,負責"分守、分巡,及河、糧、鹽、茶"等專項事務。
二、職能特征 道臣兼具行政與監察職能,既負責轄區的賦稅征收、司法審理,又行使監察州縣官員之責。如《明會典》所述,分巡道需"巡察刑獄,糾劾官吏",而分守道側重"督理糧饷,管理屬官"。
三、職級定位 作為省級行政機構與府級政區之間的中間層級,道臣實際承擔省級政務執行與地方事務協調的雙重角色。清代學者趙翼在《陔餘叢考》中評述:"道員本司府之領袖,中葉後漸以司察為主"。
四、文獻佐證 《漢語大詞典》将"道臣"釋為"古代省一級的行政官員"(上海辭書出版社,2010年),《中國曆史大辭典·明史卷》則明确其"介于省與府州之間的地方長官"屬性(上海辭書出版社,1995年)。
關于“道臣”的詞義解釋,綜合不同來源可歸納為以下兩種主要釋義:
基本含義
指“使臣”,即古代受朝廷派遣執行任務的官員。該釋義在明代文獻中多次出現,例如《野獲編·外國·順義王》提到“道臣受其折辱”,表明其職責與外交或地方事務相關。
曆史背景
明代官職體系中,“道臣”可能屬于臨時派遣的監察或協調類職務,需處理邊疆或民族事務,如引文中提及的“覊縻”政策(籠絡安撫)。
部分詞典(如查字典)提到“道臣”作為成語,形容“能言善辯的官員或智者”,但此用法未見于權威古籍或高頻文獻,可能為現代引申義。
注意:建議結合具體語境判斷詞義。若涉及曆史研究,推薦參考《野獲編》《漢典》等權威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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