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彈劾诘問;責問。《資治通鑒·宋蒼梧王元徽二年》:“上皇命事無大小,皆據律正名,不得為疑奏;合則制可,違則彈詰,盡用墨詔,由是事皆精審。” 宋 蘇轍 《罷提舉太平官欲還居颍川》詩:“閉門便衰病,杜口謝彈詰。”
彈诘(dàn jié)是漢語中的一個複合動詞,由“彈”和“诘”兩個語素構成,具有特定的語義内涵和用法。以下是基于權威漢語工具書及文獻的詳細解釋:
彈(dàn)
本義為“檢舉、抨擊”,引申為“揭露過失或罪狀”。在“彈诘”中強調對錯誤行為的公開指摘。
來源:《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诘(jié)
意為“責問、追問”,側重嚴厲的質問與追究責任。
來源:《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
合成詞義
“彈诘”指通過公開揭露并嚴厲追問的方式,追究他人的過錯或責任,常見于司法、監察或公文語境。
例證:《清史稿·刑法志》:“禦史彈诘贓吏,具列實迹。”
清代學者段玉裁在《說文解字注》中注解“诘”字時指出:“诘,責也。凡問難曰诘”,印證其“問責”核心義。而“彈”在《周禮·天官》中已有“掌糾萬民之惡”的監察職能記載,二者結合凸顯制度性追責行為。
結論:“彈诘”是漢語中表達“揭露并嚴厲追責”的正式用語,承載傳統司法文化中的監督精神,現代雖較少使用,但仍是研究法制史與公文體的重要詞彙。
“彈诘”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dàn jié,其核心含義是彈劾诘問或責問,多用于古代文獻中。以下是具體解析:
現代漢語中,“彈诘”已較少使用,但其含義可對應“問責”“質詢”等概念,常見于法律或曆史文獻研究領域。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古籍例句或曆史背景,可參考《資治通鑒》相關章節或宋代文人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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