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當前應辦的事。《管子·正世》:“法禁不立,則姦邪繁,故事莫急於當務,治莫貴於得齊。”《韓詩外傳》卷一:“矯褐趨時,當務為急。” 明 唐順之 《廷試策》:“若夫除盜賊,禦夷狄,固為安民之所當務,臣以為其要亦在於得人而已。”
(2).指應當辦理。 清 梁章鉅 《退庵隨筆·勸學》:“一日之内,必有當務之業。”
(3).猶治事。《南史·劉師知傳》:“﹝ 師知 ﹞好學,有當務才。”
適合時務。《呂氏春秋·當務》:“辨而不當論,信而不當理,勇而不當義,法而不當務……大亂天下者,必此四者也。” 漢 董仲舒 《春秋繁露·必仁且智》:“其動中倫,其言當務,如是者謂之智。” 三國 魏 阮籍 《通<易>論》:“ 黃帝 、 堯 、 舜 ,應時當務,各有攸取。”
"當務"的漢語詞典釋義
"當務"是由"當"與"務"組合而成的複合詞。從詞源角度分析:"當"在古漢語中既表"當前"(時間上的緊迫性),又含"應當"(道義上的必要性);"務"本義為"緻力之事",引申為關鍵任務。二者結合後,"當務"特指當前最急迫、最需要優先處理的事務,其核心語義在《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中被明确标注為"當前急切應辦的事",常以"當務之急"的固定搭配形式出現。
該詞在實際語用中存在雙重特征:
在現代漢語規範使用中,需注意其不可單獨使用,必須搭配"之急"構成四字格,例如:"保障飲用水安全是鄉村振興的當務之急"(引自《人民日報》語料庫)。此用法承襲自明清白話小說中的高頻表達模式,經現代語言規範化後成為标準用法。
“當務”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多個角度解釋,以下為詳細分析:
現多用于強調優先事項,如“教育是發展的當務”。需注意語境,避免與“當前任務”完全等同,其隱含更強烈的緊迫性。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原文或擴展用法,可參考《管子》《呂氏春秋》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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