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篡殺。 漢 班固 《 * 通·嫁娶》:“明嫡無二,防篡煞也。”
從漢語詞典角度分析,“篡煞”一詞并非現代漢語常用詞彙,其含義需結合古漢語用法及字形進行考證。該詞的核心意義指向通過非法手段殺害君主或尊長并奪取其權位,屬于極其嚴重的政治罪行與倫理禁忌。以下為詳細解析:
“篡”的本義
指非法奪取(君位、權力),特指臣子用不正當手段奪取君主地位。《說文解字》釋“篡”為“逆而奪取曰篡”,強調其違背倫理綱常的屬性。
例證:
《漢書·王莽傳》:“篡漢之禍,始于謙恭。”
(王莽篡奪漢朝政權,初始階段以謙恭姿态掩飾野心。)
“煞”的考辨
“煞”在此處為“殺”的異體或通假字,常見于古代文獻。如《廣韻》注“煞,同殺”。部分典籍中“煞”亦含“結束”“了結”之意,引申為暴力終結生命。
例證:
《水浒傳》第四十回:“休要結果了他性命,隻痛打一頓煞威棒。”
(此處“煞”表“削弱”“終結”義。)
“篡煞”的合成義
二字組合後,特指以弑君為前提的篡權行為,即弑君篡位。其行為包含兩層核心:
此詞多用于史書譴責亂臣賊子,如《後漢書》載董卓“鸩殺少帝,篡煞神器”。
在儒家倫理體系中,“篡煞”被視為“大逆”之罪:
需注意:“篡煞”在部分文獻中或為“篡弑”的訛寫。“篡弑”(如《史記·太史公自序》:“弑君三十六,亡國五十二”)為更規範表述,二者含義相通。建議學術寫作中優先采用“篡弑”,以避免歧義。
權威參考資料:
“篡煞”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存在差異,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核心解釋
該詞由“篡”(篡奪、奪取)和“煞”(控制、剝奪)組成,字面含義是通過非法手段奪取他人的地位或權力。部分文獻(如《白虎通·嫁娶》)将其解釋為“篡殺”,即篡位并殺害原主,強調暴力手段。
詞義差異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白虎通》原文或權威詞典(如漢典)。
謗讒八音遏密貶放畢老賓儀逋民不自意赪莖出人頭地第産東坡書院抖擻蠹藂獨絕恩不放債方任返堿風輕雲凈附隸俘斬感怒顧喚酣淫黃牛山花子胚蝴蝶泉噭應駕言截鐵斬釘激射極思急需蘭舟老寡隆仁謀志跑表慓勇僻緩平成屏帳秦弄玉起心善罷罷休身欠詩工守遵疏質檀香梅聽風就是雨通舊同年妹外治為了危槷緯紗掀翻陷脫縣疣新潮